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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理应民意奠基
时间:2013-09-25 21:12:11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鹰远 

  9月24日下午,在厦门市规划局一楼,20多名热心市民代表与环筼筜湖步道的规划者、设计师们面对面交流,进一步探讨环筼筜湖步道系统的完善、提升。“环湖步道改造一直在强调听民意、与民互动,没想到还可以直接与规划者交流、探讨。”家住湖滨二里的退休干部黄老先生说,这是一种创新的互动形式,是实实在在的“问需于民”(9月24日《海峡导报》)。

  我们知道,城市资源十分有限,每一步规划,如果没有城市利益相关者与公众的参与,就可能造成资源的“最大浪费”。因此,城市规划应该打破长官决策的框架,尽可能让广大市民来参与。反观现实,不少城市建成了可同时供千余人用餐的食品街,却没建一座配套的厕所;有的城市房地产轰轰烈烈,每年新增数百万平方米商品房,却多年没有新建一座图书馆,这都反映出民意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缺位。

  所以,从根本上说,城市规划必须经过科学论证,规划方案应本着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等原则,充分听取民意。在此基础上,我们的规划才会更加科学,才能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像在厦门征求提升环筼筜湖步道系统的意见和建议过程中,不少市民提出了“步道太窄,建议拓宽”、“座椅最缺,建议多设置些”、“筼筜湖周边多设迷你公园”、“铺设青石板路”等等,市民的这些建议理应科学对待,同时把合理、可行的建议融入到相关的设计中。

  不可否认,过去不少地方在城建规划中往往忽视民众参与的热情,当然也存在一些市民参与城市规划决策的制度壁垒,不少情况是在规划被正式批准公示后,民众才了解规划的大致情况。但毋庸置疑,自媒体时代、网络时代、法治社会时代中,民意飞扬、民智激荡,民间的参与热情和议政能力并不匮乏,很多时候,匮乏的倒是公共议题设置和参与技术上的诚意和创意,而于此层面的点滴改善,都将大幅提升公众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热情和水平。

  进一步看,城市规划等公共决策前的广泛征求建议,其价值不仅仅在于搜集民智,以求得科学合理的决策结论,更在于为相关利益方搭建有序参与的平台,开放对话的空间,通过与市民互信、互动、互补的行为,消弭公共决策过程中的意见分歧,夯实公共决策的民意基础,最终将城市建设规划引领到以人为本、依法办事、民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和谐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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