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北京市环保局发布《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措施》,计划要求,市交通委和市环保局牵头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2013年底前,北京将研究完善并出台小客车分区域、分时段限行政策;自2014年起,凡进入北京六环路内(不含)的外埠车辆必须办理进京证。
无论是开征拥堵费,抑或提高外埠车辆进京门槛,北京治堵所奉行的,还是传统的治理路数。一方面,祭出万能的价格杠杆,拉升用车成本从而压抑需求;另一方面,强化行政设限,给外来者持续施压逼其自觉“离场”——长久以来,北京治堵沿着这两条路越走越远、越走越急,难见反思精神和创造思维。
“首堵”北京的策略选择,一贯具有某种风向标意义。一个自然的疑问是,若北京果真开征拥堵费,会否引发各个大城市争相效仿?过去数年内,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皆流露出强烈的征收意愿,只因公众强烈抵制才作罢。可以预想,北京“敢为天下先”,极可能推动上述城市,打破官民博弈的脆弱平衡。
“拥堵费”是否该收?反对意见大致如下:其一,很多用车需求是刚性的、缺乏价格弹性,不会因拥堵费开征而减少;其二,车主既已缴纳了不菲的购置税、牌照费、车船税等,断无义务再交新费;其三,专款当专用,拥堵费尚无法自证用途正义、程序合理,合法性仍存疑……然而,北京仍直接跳过了种种民意诘问。
此类回避讨论和民意征集的公共决策模式,显然有悖现代社会的公共政策制定规则。它旨在以“先行先做”造成既定事实,继而从根本上,使民众的反对声失去意义。虽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决策效率,但长远来看势必会消解各界的“治堵共识”。
创意寥寥、徒有“勇气”的北京治堵新方案,难以让人看到政策背后的民意成分。恰是在这种背景下,连年“治堵”收效甚微,却制造了一系列裂痕:有车族与无车族,本地人与外地人,彼此间相互埋怨、排斥,渐渐忘记了对所处城市的共有担当。当“治堵”沦为专职部门的专门工作,而非全民共同参与的事业,又怎可最大程度谋求合力?于此,非得纠偏而无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