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减少“临时工”需扩充执法人员编制
时间:2013-06-17 21:51:40  来源:新京报 

    终结“临时工执法”,用正规执法人员代替之,编制不足是最大障碍。对于其他公务岗位,确实要控制编制,但对于执法岗位,眼下的编制管理需要反其道而行,正视并解决执法人员匮乏的问题。

  陕西延安发生城管踩商户头部的事件后,“临时工执法”问题再次浮出水面。根据《新京报》记者的调查,包括北京在内的许多城市,警察、城管也在大量聘请临时工做辅警、协管员。一些城管聘用的保安招募程序很不规范,不做任何培训,也不签劳动合同,就能入职,而辅警的招聘相对较规范。无论辅警、协管员,对外宣称都不能参与执法,但实际工作中,协管员抓小贩,协警参与抓捕嫌疑人时有发生。

  政府部门招募“临时工”,早已是很常见事,出了什么问题,把“临时工”推出来,更是一些地方危机公关的不二法门。

  公权部门将权力这一公器私下授予“临时工”,毫无疑问违反了法治的基本原则。不过,由于“临时工”现象有着复杂成因,要一刀切全部裁撤,暂时可能做不到。但不论如何,建设法治政府,执法部门的“临时工”问题,不能继续拖延下去,需要尽快解决。

  执法属于强制行为,一定意义上说,它是对公民财产权、人身权的“合法侵害”,所以,对于执法者的要求,理应非常严格,法律只将执法权授予正式公务人员,原因也在于此。

  从现实看,辅警、协管员大多来自于社会底层,教育水平低,个人素质参差不齐,所以,要他们内心形成对于法律的信仰,做到冷静、克制,一丝不苟依法办事,非常之难。

  而对公权部门而言,聘用临时工,可收可放,临时工干好了功劳是这个部门的,临时工出了事问题是自己的,用起来非常顺手。由此大大增加了公务人员的权力空间和自由度,同时也巧妙地规避了法律责任。

  “临时工执法”违背了权责对等的法律精神,是一个法治社会不应有的现象。而层出不穷的“临时工执法”引发的暴力事件,更凸显了终结这一畸形执法模式的迫切性。

  终结“临时工执法”,用正规执法人员代替之,编制不足是最大障碍。得承认,我国公务员规模已经够大了,控制编制确有其合理性,但是控制编制也要根据社会的实际区别对待。建设服务型政府,类似警察、城管这样直接服务民众,管理社会事务的岗位,人数无论如何都不能少,以警察为例,按人口平均,中国每万人只有12名警察,这个数字要翻三倍才能达到发达国家标准。

  所以,对于其他公务岗位,确实要控制编制,削减人员,但对于执法岗位,眼下的编制管理需要反其道而行,正视并解决执法人员匮乏的问题。对于纳税人而言,如果能用他们的纳税,供养更多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执法人员,相信不会有什么异议。与此同时,再辅之以相关的改革,例如,减少文职人员,让执法力量下沉;推动居民社区自我管理,减少基层执法人力,执法人员扩编的规模,其实并不大。

  法治社会,必须对“临时工执法”说不,期望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将结束“临时工执法”纳入工作日程。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