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18 21:54:3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刘洪玉
房屋质量差、人均住房水平低、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等,是棚户区典型的人居环境特征。棚户区改造在改善民生的同时,还具有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效益。
发达国家在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因为城市住房供给难以满足人口快速增长的需要,也曾形成过大量的棚户区。以缓解城市社会危机、促进社会和谐、改善居住质量、改变城市面貌、优化土地利用、增加住房供应等为目标的棚户区改造,曾经是发达国家住房政策的重要内容。比如,美国在1934年和1937年先后成立了联邦住房管理局和联邦内务部住房署与地方住房管理局,在1941年推出了“胡佛村”清拆计划,此后进一步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联邦融资支持。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公共住房,事实上也是起源于棚户区清拆和住户安置。
近年,我国棚户区改造在稳增长、促就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当前经济增长放缓、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城镇化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的大背景下,通过实施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可以取得一举多得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