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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关注新型城镇化
时间:2014-03-24 10:17:46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顾晴 

    每年开局伊始的两会看点十足,而代表委员带来什么样的议案提案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对于代表委员而言,抓住凝聚民意的改革领域,以提出议案提案的方式积极推动改革,是一种负责任的履职。对于政府而言,则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梳理今年两会期间的议案提案不难发现,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与之相关的金融改革、土地制度改革、房地产问题以及雾霾引发的“城市病”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成为议案提案重点。

   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民建中央提案: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推进户籍改革
    民建中央在2月24日举行的两会提案新闻通气会上透露,此次民建中央将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40件,内容涉及金融改革、“三农”等六大领域,其中多项提案关注推进新型城镇化。民建中央认为,目前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城镇化结构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话题之下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缓慢,建设资金压力大,财政和金融风险增大,现行城镇管理体制制约城镇化发展。为此,民建中央建议:
    第一,优化城镇化结构和空间布局,大力提升中小城市功能定位。一是在一些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中小城市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二是继续强化城镇群主体形态,将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都市连绵区,同时,打造中西部城镇群;三是对于由于自然条件和生产方式制约不宜发展城镇化的地区,因地制宜、保持特色,使其成为我国城镇化空间形态的补充。
    第二,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以小城市为重点,尽快推行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市人口管理制度,统筹解决城市常住人口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问题。积极探索城乡社会保障和跨省市社会保障账户的衔接政策,为劳动力流动和人口合理布局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适时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户籍法》,使户籍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第三,推动落实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差别化利用和管理的原则,推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落到实处。加快和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补)证工作。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和机制。
    第四,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完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一是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对义务教育、基本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比重;二是合理确定土地出让收入在不同主体间的分配比例;三是建立多元化资金供给模式;四是推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提供方式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民盟中央提案:新型城镇化要让农民离得开、流得动、呆得下
    民盟中央提交的《关于改革城乡户籍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提案》提到,新型城镇化建设要着力解决农民离得开、流得动、呆得下的问题。这份提案建议建立国民基本公共服务目录和国家供给保障机制。也就是说,国民基本公共服务要有标准,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改革的同时,研究制定居民权益清单,对城市流动人口,提出若干国家“规定动作”,重点保障“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同时允许各地结合实际增加“自选动作”。
    针对今后人口流动速度加快、流动半径加大、暂留时间加长的必然趋势,这份提案还建议,应构建统筹组织、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机制体系,以及与实住人口相匹配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以确保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落实和质量。

    台盟中央提案: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对土地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利用的不可逆转性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主要表现有土地城镇化趋势明显、工业用地利用粗放、城镇地下空间利用不足、违法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双扩’现象突出等。”针对这一现象,台盟以中央委员会名义提交的《关于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提案》从六方面建言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更加有力的空间保障、资源支撑和优质服务。
    一是深化基本国策认识,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二是加强规划统筹引导,建立适应新型城镇化的空间格局。三是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突出小城镇用地保障。四是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建设节地型城镇。五是完善城镇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努力保障城镇建设资金需求。六是从土地供应、违法违规用地查处、闲置土地处置三方面,加强节地监管。
    台盟中央认为,“应进一步研究土地出让年限和方式等问题,探索建立土地‘年租制’、完善土地收益基金制度。完善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土地划拨。加强城镇存量土地收益征收管理,强化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防范土地用途改变、企业股权变更等造成的国有土地收益流失。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和融资管理,强化监管和审计,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寅吃卯粮’。”

    孙萌环建议:拓展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渠道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亿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孙荫环提交了关于拓展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渠道的提案。孙萌环分析:“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政府收入弹性的降低,政府收入增速趋势性下降有可能成为常态,新型城镇化投融资面临的财政环境不容乐观。而在储蓄率下降、通胀压力难消、银行资本金缺口大的背景下,货币金融环境将不如过去宽松。”面对这种局面,孙萌环认为,新型城镇化蕴藏着巨大的潜在投资需求,如果能够在融资方面取得新突破,提供安全可靠的中长期资金,这种潜在投资需求就会变成现实需求。
    孙萌环建议,首先要创造条件发行市政收益债券,鼓励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建设债券,扩大经营性建设项目直接融资规模。在政府支持下,鼓励社会资本创办社会发展基金公司,设立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经营性领域的产业化投资基金,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引导其他商业银行与企业建立信用关系,帮助城镇开发企业进入相关城镇化投资领域。最后,还要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民营资本应该成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营利性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力量。

    胡葆森建议:发挥中小城市及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
    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就大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发展失衡问题日益凸显,人大代表、河南建业董事长胡葆森建议,突出政府规划职能,发挥规划对中小城市及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放宽市场准入,发挥民间资本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改革用地制度,支持中小城市及小城镇承接产业转移;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构建合理的城镇化成本分担机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向中小城市及小城镇转移;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吸引力。

    如何推进乡村建设

    宗庆后建议:积极推动产业下乡,实现真正城镇化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建议,要严格控制大城市发展规模,积极推进产业下乡,实现真正城镇化。为此,他提出6点建议:
    第一,通过优惠政策积极推进产业下县;第二,推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下乡,吸引和鼓励人才下乡。政府应参考借鉴大城市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的做法,制定一些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吸引大学生到中小城镇工作,既能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又能给产业下乡以切实的智力支撑。第三,严格控制大城市发展规模,调整大城市定位。将大城市的功能定位于研发中心、金融中心和总部经济,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降低人口聚集,实现资源和人口的可持续发展。第四,促进中小城市城乡统筹,推动农业集约化发展。在中小城市和城镇发展的过程中,鼓励进行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全方位覆盖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和试点改革,对已在城镇就业并已实行社会保障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政府可将他们的土地进行流转给务农的农民进行继续种植,实现农业集约化生产,同时给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一定的补贴,让他们在城镇购房,并转为城镇户口,让他们安居乐业,真正实现从农民转向市民。

    许健康建议:盘活“乡村”特色产业,以经济发展引领“乡村”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健康认为,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同时,要平衡城乡发展的差距,建议盘活“乡村”特色产业,以经济发展引领“乡村”建设。
    许健康表示,经济发展是盘活“乡村”发展的命脉,是“乡村”建设的领航器。“乡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盘活各地的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地确立支柱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经济建设,实现“美丽乡村,富裕家庭,幸福居民”的目标。
首先,“乡村”产业发展要协同附近的城镇产业发展,在做好产业延伸和承接的基础上,要注重对城镇产业的补充,以平衡附近城镇发展的不足,并寻找自身发展的优势。“乡村”发展进程中要注重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条件好的“乡村”要积极向社区方向发展。要以优异的环境和便利的基础设施吸引青壮年和大学生留在“乡村”生活和工作。
其次,对于有历史遗迹等好的资源和优美自然条件的“乡村”一定要大力发展旅游业,并在此基础上延伸发展现代服务业,以高附加值和无污染的产业特点带动当地发展。对于东部沿海地区有一定发展基础的“乡村”要继续发展适合本地实际的特色产业,如加工业、农场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等。对于中西部地区发展基础薄弱“乡村”,要根据自身特点大力发展草原养殖业、经济作物种植业等,此外还可以学习中东部先进“乡村”大力发展农场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等,同时要做好对中东部产业转移的承接,但最后,要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到“乡村”去考察,以优惠的政策和优美的环境吸引他们投资建设。

    殷永祥建议:适当放开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殷永祥提交了一份要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的提案。
    殷永祥说,在调研中了解到,按照现有规定,建造房屋必须要有土地指标,但由于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是与商业用地捆绑,一些地方在建设新农村文化体育设施时,会碰到因此出现的用地矛盾与问题。他为此建议,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将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与其它用地指标分开,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需要的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用地适当放开土地指标。

    建议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增加排污处罚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董事长王小康认为当前农村环境污染非常严峻,地表水、地下水污染以及土壤污染情况已经较为严重。相对农村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取得回报更高,因而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受重视程度更高,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则未受到足够重视。
    对治理农村环境污染,他建议,一方面做好规划,规划以了解当地情况的县域范围为主,规划内容要做好产业发展计划以及资金投入方向。另一方面,他建议改善农村污染环境要加大对污染企业处罚力度,减少企业靠违规成本换取企业利润可能性。此外,他建议,治理环境污染过程中要注重引导企业投入,激发企业活力,避免政府单向投入。
    全国政协委员、沈阳市政协副主席孙红在“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乡村”的提案中建议,要深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协调机制,打破城乡分治的环境治理格局。国家要增加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调整目前重城轻乡的管理体制。应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集中连片综合治理模式,探索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处理、综合利用为一体”的新模式;推进集中饲养、集中治污、统一管理的标准化生态养殖;同时,加大科技对农业经济支撑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各种合理、高效、协同、循环的生态农业。


    建议完善留守儿童保障机制,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已超过6000万,仅广东省就有100多万。他们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着中国的未来。作为一位母亲,真是为此担忧啊。”一如往年,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在全国两会上继续保持了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关注。她今年的5个提案中,《关于建立留守儿童保障机制的提案》是其中之一,她表示,“如果政府不参与、不牵头,(农村留守儿童)这个问题解决不了。”
    翟美卿说:“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诸多问题,需要考虑制度构建和系统解决办法。”她建议,要通过建立明确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就如何建立与完善留守儿童保障机制,翟美卿提出了1+8模式,即1个主体,8项制度。首先要明确政府是关爱留守儿童 工作的责任主体,牵头整合各方资源,关爱留守儿童。与之配套的8项制度:一是建立和落实农村留守儿童财政保障制度,确保相关经费的落实;二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使其得到应有的社会救助;三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医疗保健制度,确保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四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教育制度,确保其受到良好的教育和管理;五是建立驻村民警和乡镇司法助理员联系农村留守儿童制度,保障其合法权益;六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援助制度,鼓励社会专业机构和志愿者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帮助;七是落实校园及其周边文化环境综合治理制度,为其成长营造健康的氛围;八是落实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和统计年报制度,为政府管理提供依据。
     这一问题也受到了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主持人朱军的关注。今年,朱军的提案也是关注留守儿童权益。朱军感慨地说:“这是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许多孩子的父母外出打工,大多数家庭里只剩下老人和孩子,同时随着城镇化推进,许多城乡出现空心化问题,这就带来了人们观念的改变,更为直接的问题,是孩子们的心理问题日益突出。我也是一名父亲,看到这些孩子,我很心疼,很难受。”在全国青联委员会驻地,多位青联界委员交流如何完善、修改这份联名提案,并一致呼吁社会各界应该多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完善留守儿童法律服务体系。

    如何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农工党提案:创新制度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农工党认为,农村土地流转,是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细碎化及闲置、撂荒的有效途径,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及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农工党也认为,在土地流转推进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对此,农工党建议:一、做实确权颁证。建议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统一向承包农户颁发新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流转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实现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和颁证管理的规范化。二、加快市场建设。建立全覆盖的服务监管体系;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建立价格评估体系。三、创新流转方式。支持成立农村土地银行;支持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四、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陈章良建议:防止流转土地非农化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协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章良在其上交的2014年两会提案中指出,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新事物,目前我国在土地流转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健全、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等等。如何实现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
    在提出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土地流转申报、审批、登记,流转合同签证、纠纷调解和仲裁以及日常监管等一系列具备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把农村土地流转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同时,陈章良还建议,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明确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后的土地,必须用于农业生产,严禁挪作它用,防止农村土地非农化,坚守我国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市场化程度的同时,要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防止农民成为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的“三无”人员。要加强城市管理,建立福利体系,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科学文化素质,拓宽其就业渠道,提高其收入水平,防止农民成为城市贫困人口,出现城市贫民窟。以及完善保障制度,为土地转出的农民解决后顾之忧。

    蔡继明建议:土地制度改革首先要修宪
    在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提交的多项议案和建议中,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修改《宪法》中有关城市土地国有制的条款被列为第一条。蔡继明认为,《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如果不将《宪法》中城市土地单一国有制修改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公有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即使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也不能用于城市建设,由此也就不可能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使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就土地改革,他还建议,根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要使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应该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结构根据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需要,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动态调整。蔡继明的理由是:其一,随着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以及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农民自住性宅基地所占比例会逐步缩小,公共设施用地也会相应减少,应允许由此节省出来的建设用地调整为经营性建设用地,从而逐步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规模,以满足工业化和城市化对土地的有效需求。其二,在新农村建设中,由于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使农村居民原有的宅基地得以集约使用,由此节省出的大量宅基地应允许调整为经营性建设用地并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入市。其三,即使是列入城市规划圈的农地,只要不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也不必再采取征收的方式变成国有建设用地,而应该允许农民集体所有的农地直接转变成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

    赵超建议:把农户联产作为土地流转主要形式
    全国人大代表、步长集团总裁赵超在其上交的2014两会提案中建议,进一步完善“三农”法律文件,使新问题具体问题有法可依,重申和明确“三权”(土地流转权、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定义及重要原则,规范农村改革和涉农行为,稳妥有序推进土地流转,确保“三农”能发展,农民有退路。
    值得注意的是,他还提出,要把农户间的联产作为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保证农民自主自我发展的空间。对土地流转次数应做出限制规定,使流转关系简单明确。设立提存制度并附限制规定。赵超认为,现在农村有许多空心村,农地和宅基地多有闲置。为避免私人非法占有,可设立提存制度,由政府组织或村集体作为提存主体。对经多次通知不对农宅地做出反应的农户,可限制其对提存之日起增值利益的权利主张,但承包权还应保护。

    黄志明建议:对农村土地实行市场化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万家丽董事长黄志明认为,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逐步实现农村土地市场化,建议对农村土地实行市场化管理,让有资金实力和有技术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来管理,以企业的形式来经营农业,管理土地,从而在资金和技术的带动下,管理好撂荒的土地,并创造出经济效益,甚至社会效益,使农民负担逐步向企业转移,给农村带来资金和活力,为国家减负。

    如何推进环境建设

    民盟中央提案: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增加绿色信贷投放
    民盟指出,目前我国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问题突出,首先表现在生态补偿机制的不健全。国家补偿机制主要通过生态保护项目实施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尚未出台以生态主体功能区为实施主体的财政补助政策或建立补贴专项资金,造成转移支付力度和应用范围与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不匹配。另外,金融支持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功能大大削弱。
    对此,民盟建议需从国家层面制定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市场为必要补充,增加绿色信贷投放。提高国家补偿标准。具体而言,财政部可牵头建立横向转移支付机构,以生态环境指标测算转移支付标准,建立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人民银行总行出台《金融支持生态主体功能区产业及绿色经济发展指导目录》,将全国性绿色信贷和省级“鼓励类”产业及项目的执行情况纳入人民银行对相应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体系。

    环境商会提案:建议设立空气清洁水和清洁空气专项基金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的提案建议是:首先,国家从排污收费、专项污染治理资金、国有资产拍卖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设立清洁水和清洁空气基金,每个基金500亿元规模。其次,建议政府制定工业污染治理门槛价格,一方面可以保证污染达标排放,另一方面也可有效预防市场低价恶性竞争。第三,引入第三方中介支付机构。上游企业先将治污费用存入中介机构,待确认环保公司达标排放后,再由中介机构将治污费转给环保公司。第四,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建议政府监管部门根据监管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公司的运营成效,对未能达标排放的环保公司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或恶意偷排的环保公司,将其列入负面清单。

    农工党提案: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科学研究
    农工党中央向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递交的提案中,有一项是建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科学研究。提案认为,目前,我们对很多科学问题如复合型大气污染的形成机理、污染来源、迁移转化过程和规律、协同作用机制等许  多问题的认识还有很多欠缺和空白,对各种污染防治对策的有效性及后续影响也认识不够。
    农工党建议:打破行政壁垒,建立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统一监管机制,尽快建立大气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聚集人才,形成稳定的科研队伍;联合科技攻关,开展全方位研究,开展机理研究、治理技术研究和跟踪研究。
以环境建设为突破口,实施国家美丽乡村环境建设工程,仿效大气、水、土壤行动计划,制订《国家美丽乡村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利用10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国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此外,提案还就尽快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规标准体系,推广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为主的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开展集中运营和委托第三方运营,促进设施运行维护的专业化、市场化,以及建立农药垃圾回收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农药垃圾产生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李东生建议:将雾霾治理纳入政绩考核
    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今年的4份建议中有一份 《关于运用创新技术改造环保产业,加速治理雾霾污染的建议》。在这份建议中,李东生呼吁尽快修改“大气立法”,将治理雾霾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环保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上水平较低,在环保新技术的研究和运用、环保产品的开发等方面,扶持力度偏低、实现周期较长、创新能力较弱,尤其对于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的应用缺乏意识和视野。”李东生在建议中这样写道。
    关于治理雾霾,李东生详细列出了三条建议,首先要树立科学防霾治霾观念,科学规划城市;其次、使用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并将雾霾治理纳入政绩考核体系;第三、适当使用政府补贴和税收免除等政策手段,推动智能型环保技术的创新和运用,推动智能型环保产品的开发和普及,节能减排降低污染。

    李书福建议:环境治理应从多方入手
    从2012年关注车内空气质量,到2013年建议推进大气质量立法,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连续两年的提案,都与“环境”相关。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李书福重点讲解的是:从出租车入手提高运营效率,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消费观念以及技术标准的提升,都是从机动车领域防止环境恶化的重要方式。
    在新能源汽车研发方面,李书福认为对于汽车行业发展路径而言,从传统的技术转向油电混合技术,最终走向全面电动化、全面电动汽车,是已经确定的。但是,到目前为止,电动车从经济型、耐久性、可靠性、成本等方面,与传统车相比都没有竞争力,现在所有汽车厂商都在苦苦寻找技术路线。在消费观念转变上,伴随中国汽车市场和消费者越发成熟,未来汽车行业的商机在于小型化、环保性能以及从汽车品牌中体现的个性品味和品牌诉求。内敛、拥有独立品牌风格、小排量大扭矩的环保车型将逐渐为消费者认可。在技术标准上,建议针对车内空气质量和大气质量进行立法。

    如何治理高房价

    农工党建议:从系统角度综合治理
    农工党中央提交的一份名为《综合治理我国高房价问题的建议》,认为解决房地产问题不能局限于房地产本身,在推进住房存量清查与盘活、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房产税扩大试点等直接举措外,也要从系统的角度进行综合治理。
     如何整治高房价,农工党的提案还具体给出五招来系统整治高房价:一是新型城镇化为契机下沉经济与社会资源;二是切实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三是鼓励发展民间金融引导资金到实体经济;四是通过预期管理引导购房者需求的理性回归,五是做好危机预警与应对准备。

    黄文仔建议:严控银行资金流向开发商
    全国政协委员、星河湾董事长黄文仔今年的提案主要还是希望尽快将房地产纳入市场轨道,首先是“限购令”要尽快退出。“控制房价不需要限购,只要用金融调控就可以。开发商拿地的钱很大一部分都是从银行来的,开发商从银行拿到大把钱了就拼命拿地,追高地价,必然导致房价上涨。所以,只需要严控银行资金流向开发商。开发商最注重现金流,没有现金流,肯定很便宜就把房子卖出去了。”
    其次是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黄文仔认为,商品房应有一定比例作为廉租房、公租房,一定比例作为限价房,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我们做过调研,在一个城市里,70%是商品房,20%是保障性廉租房,10%是限价房,这个比例是比较合理的。”

    李晓林建议:土地市场一级开发应向社会资本开放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林达集团董事长李晓林建议,在全国各地房地产投资开发的土地一级市场开发中采用招拍挂的公平竞争机制,以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起到积极的正面的作用。
    李晓林表示,土地一级开发与其它环节的投资开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遵循效率优先的原则,因而应该引入充分竞争机制,非国有房地产或工程建筑类企业,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前提下,也应有平等的机会进入这一禁区。
    长期以来,土地一级开发都由国有房地产企业垄断经营,尤其是以本地的国有房地产企业为主。李晓林认为,这在全社会参与房地产开发早期,由于存在实力、经验、资质有所不足的实际情况,政府出于对土地一级开发的质量有较高要求,把它委托当时资金实力相对较强的国有房地产企业,是可以理解的,甚至也是正确的选择,但在非国有房地产企业早已壮大起来的今天仍墨守陈规,就不再具有合理性了。并且垄断经营极有可能使开发效率偏低,成本增加,最终导致土地上市价位大幅提高,传导到最终的房价必然是节节高。李晓林表示,引进竞争机制打破资本所有制限制,可以使以上弊端有所改善。
    为此,他建议,在全国各地的房地产投资开发的土地一级市场开发中采用招拍挂的公平竞争机制,使土地一级开发市场在今后逐步做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不再偏废畸形。

    蔡继明建议:创造条件让小产权房合法入市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认为,如果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建的小产权房自然属于违法建筑,因为“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搞建设,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但根据宪法公益性征地的原则,诸如兴建住宅等建设,并不属于公共利益,自然没有理由一定要使用国有土地或者把作为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从这个意义上说,小产权房并不违反宪法。
    “小产权房的大量存在,事实上为城市中低收入阶层和农民工以及其他流动人口提供了廉价住房或廉租房,有助于平抑过高的房价,对加快城市化进程起了积极的作用。”所以,根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精神,他建议,应该修改不合理的法律规定,创造条件使小产权房合法入市。

    张泓铭建议:完善全国70个城市住房价格指数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博导张泓铭的一份两会提案建议,完善全国70个城市住房价格指数统计,增加全部住房销售、租赁价格指数,增加保障性住房价格指数等。
    张泓铭表示,2009年起,国家统计局开始发布全国70个城市住房价格指数。正常发布连续5年,成为广泛重视的经济数据。但该工作还有些缺陷,需要不断改进。
    张泓铭认为目前的住房价格指数只包括三大项: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全部住房销售价格指数指标很重要,它才是全面的住房销售价格运动的反映,是可以同国民经济各种指标比较的住房价格总指标之一。在全部住房销售价格指数和全部住房租赁价格指数基础上,还应增加全部住房交易价格指数,这才是可以最终同国民经济进行比较的指数。同时,鉴于住房保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还可以考虑采编保障住房销售(和租赁)价格两个指数。

    如何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台盟提案:建议发展地下综合管廊
    台盟党派表示,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面临着极大的问题,包括各类地下管网在内的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始终缺乏前瞻性和系统性,与城镇化推进程度严重不相适应,甚至制约着城市承载能力的提升。加强城市地下资源的建设和管理,对提高城市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保证设施安全高效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据此,台盟党派在“关于发展地下综合管廊、统筹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的提案中建议: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网的相关法规建设,完善实施细则;结合生态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地下管网建设的统筹规划;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地下管网的有效管理和系统运行;积极探索地下管网的建设模式,适时推广地下综合管廊。
    台盟党派认为,在立足于“先新建,后改造”的指导思想,采取“统一规划,新区先行,老城改造,相机靠拢”的实施原则,在现有综合管廊试点基础上,借鉴有关国家、地区的成功经验,总结问题与教训,结合我国城市规划具体实际,适时推进,逐步扩大覆盖区域。

    贾康建议:安排财政资金规划建设中心城市轨道交通网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在一份拟提交的提案中建议,运用积极财政政策的存续期,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和可能调动的民间资本,投入各城市最急需的轨道交通线路和配套联通体系建设。
    “在今后几十年城镇化过程中,一批较大新兴城市会面临较严峻的交通拥堵威胁,除了及早谋划建设轨道交通网,别无根本出路。”这份名为《在我国一批中心城市加快规划建设轨道交通网和立体化联通体系的提案》建议,近年我国许多大城市、中心城市已面临以“拥堵”为代表的交通体系运转的严重问题。贾康建议,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武汉等一批中心城市,加快建成四通八达、密度足够的蛛网状轨道交通系统,首先在中心区要发展为蛛网状,并对接停车场和立体化联通体系;与此同时,相关的一些配合事项和对策要领亟需认真研究、合理设计。

    王凤英建议:以中长期预测数据规划基础设施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在提案中建议,有无远见,是衡量新型城镇规划优劣的重要标准之一,应吸取一、二线城市以往的发展规划对汽车保有量、增量、增速估计不足的教训,要以中长期预测数据为基础规划城市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总体规划应以20年为期,同时要求对三十、五十年以后的发展有远景设想。在规划的基础上,还应该认真贯彻落实并制定相关政策进行管控。
    她还建议,政府应科学利用政策规划和审批手段,逐步引导合理布局,化解交通压力。在规划中应考虑大型批发市场、商业中心等对交通造成的压力,将其合理规划与搬迁,避免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在新型城镇规划或新小区建设中尽量本着住宅小区集商业、娱乐、学校等多项服务设施一体化的原则,从而减少居民的出行量。同时对于新开的公司企业尽量向城市外围扩展,在税收上或租金上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减少向中心区或老城区的客流量。
    王凤英还就新型城镇化建设应提前做好路网规划、注重交通管理,完善道路停车设施规划,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完善新型城镇的汽车配套服务体系规划与建设等提出了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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