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住建部对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引起关注,因为里面写了这样一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于是,一条内容为“告别公摊面积伤民,住建部新规今后住宅交易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新闻刷屏了。
但相关人员认为:这其实是一些媒体的过度解读。在我国现行规定中,商品房销售计价一直是“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为什么现在都按照建筑面积计价?业内人士表示“只是习惯问题。” 对于按套内面积计价这个议题,如果从节约土地的角度来讨论,值得推进;如果从保护购房者的角度来讨论,那完全是个伪命题,根本就不存在坑购房者这回事。而且,无论按哪种方式计价,房子的总价是一样的。并不是说,按套内面积计价了,房子会便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