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城市化研究所研究员
全球范围内,城市化的快速增长正在带来诸如高密度与高强度的二氧化碳排放等环境问题。快速城镇化给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的实例在我国亦大量存在,数据显示,我国约36%的土地上生活了约96%的人口,且主要集中于东南沿海地区,高度集聚的人口与经济带来了能源的过度消费、二氧化碳的超量排放等诸多问题。
针对碳排放的国际现状,2014年中美曾联合发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提出到2030年碳排放达峰的目标,美国则提出减排28%的目标。随后,中国各个城市纷纷响应这一声明,积极探索、践行低碳城市发展模式,朝碳达峰的目标前进。目前,中国已连续发布两批共37个低碳试点城市。除试点城市外,全国约200多个地级市也同样提出了建设低碳城市的目标。
从现实情况看,在探索建设低碳城市时,各地主要从加强战略规划引领,编制、完善低碳发展规划;完善实施体系,支持配套政策陆续出台;优化经济结构,稳步推进产业低碳化发展;编制温室气体清单,启动统计、检测与考核体系建设;倡导低碳消费和低碳生活理念等方面不断做出努力。而关于低碳城市的建设,我认为,以下四者是其中最为主要的参与主体:
低碳企业:低碳企业需探索怎样才能提供更加低碳化的产品及服务。
社会组织:在参与宣传和教育过程中,社会组织是非常重要的力量,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并能从事低碳的研究工作。
低碳市民:在消费、出行、生活等各领域,都需要低碳市民的参与。
低碳政府:政府在低碳城市中起到核心作用,对于中国政府而言,需主要从四个方向“扮演”好角色:一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推动社会更加积极地探索如何更加低碳、更加绿色;二是怎样作为经济运行管理者,激励社会组织、市民践行低碳城市理念,将城市碳排放总量控制下来,尽可能达到目标并使碳排放量不断减少;三是作为消费者,政府的公共及办公活动应尽量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四是作为城市的服务保障者,应提供基础设施的服务和公共服务配套,例如碳汇等内容。
在建设低碳城市中,低碳政府还应发挥好四方面的力量,即低碳引导力、低碳管理力、低碳自制力和低碳保障力。所谓低碳引导力,就是更多地发挥经济职能、政治职能,通过法律法规、规划、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和营造出一个低碳环境。低碳管理力则是指政府应发挥经济职能,体现效率和公平性,建立公平的市场和监管体系。低碳自制力是指作为消费者,低碳政府在建筑、会议办公、会务出行、后勤保障、政府采购等方面以实际行动践行低碳城市的要求。低碳保障力更多强调的是地方政府在低碳发展中的保障能力,如保障一定的生态用地,拿出一定的绿地缓解碳源压力。同时,在科技和研发上需有足够的投入,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此外,政府还要发挥社会职能,对内要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对外则需加强交流、沟通,促进与外界的联系及合作,保障城市内部低碳发展的良性运行趋势。
站在这四个角度,就能建立起低碳政府的模型。将这一模型应用到深圳及首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区域后的结果显示,2008年,全国碳生产率为每排放1吨二氧化碳的GDP全国平均水平为0.36,深圳最高为0.81,由此也可以得出深圳单位GDP能耗较低这一结论。从低碳政府应“扮演”的角色出发,以深圳为例,在模型的应用中不难得出更多启示:
一是要通过法律法规和规划体系的完善来大力提升低碳引导力水平。二是要进一步推动质量型增长,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化转型,实现低碳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三是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升服务型政府发展水平,以低碳型消费、高效型服务、综合型管理为目标,强化低碳自制力。四是要巩固和完善低碳发展的软硬件基础设施,提升城市低碳化转型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