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张海盈3月26日报道:“十二五”期间,与城镇化发展相应的土地政策应该是什么样的?“十二五”城镇化发展高层论坛今天在沪举行,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在主题发言中提出,城镇化发展应该设定一个用地的极限。
“如果上午主要是进行理论上的分析和探讨,今天下午我想就怎么实现这些理论和方针,所考虑的一些具体措施、政策和办法”,胡存智在发言开始就直奔主题。他提出,在城镇化进程中有一个好的格局形成,关键要采取土地的差别化政策,其中,首先就是要设定一个用地的极限,“无论今后经济发展到哪一天,GDP在土地上的承载密度有多大,用地都不要超过这个标准。”
在胡存智看来,目前中国的城镇化发展水平比原来设想的要粗放,集约、节约用地走城镇化发展道路任重道远。而按照设定用地规划极限的方式,一方面可以满足当前城镇化发展的需求,留足充分的余地,同时,当一个城市发展用地的“天花板”设定以后,就会在这样的规模和范围下进行用地。
胡存智认为,优化城镇布局就要促进在同一城市带,形成“一心多核”的大中小城市的组合发展,同时设立城市的发展边界,通过在规划中设定“有条件建设区”来优化城市的布局。“设定刚性的城市发展边界,也可以和各个规划进行有效衔接。”
在具体实践方面,胡存智则提出,要实现差别化的土地政策,来推动“三横两纵”城市群发展。在用地政策方面,对“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经济圈”三大城市连绵带,实行土地留量代替土地增量的政策,以转变用地方式来顺应和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用建新和拆旧相抵的用地方式来增加建设用地的留量,保持经济开发区有足够的用地量”。而对于22个城市群——也就是国家重点开发区,则要增加城市用地的增量,加大建设用地的供给,加快这些城市群的发展,以便他们发展壮大后,成为国家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新的支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