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城市化率已超过47%,成为30年来城市化率增速最快的国家之一。但同时也要看到,在这种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着过度“房地产化”、城市定位“雷同化”以及农民无法转市民的“浅层化”三大弊病。下一步我国城市化进程该怎么走?日前参加全国两会的一些代表委员对此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莫让“房地产化”透支城市化潜力
继一线城市之后,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正在迅速崛起。一些房地产人士之所以看涨中国楼市并动辄与香港、东京等地相比,一个重要理由便是:我们的城市化率离这些发达国家、地区的城市差距甚远,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潜力巨大。
“一些地方把城市化简单理解为卖地、盖楼,推进城市化的冲动来自于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而高地价又推高了房价,导致城市商务成本上升,削弱了城市竞争力,这是对城市化潜力的一种透支。”全国政协委员、商务部原部长助理黄海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认为,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巨大收益,对于城市建设资金缺乏稳定渠道的城市政府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但这种土地城市化的负面效果也很明显,“土地财政”带来的城市面积的快速扩张,导致土地城市化明显快于人口城市化。这是对城市化概念的误读。
保留传统特色 切忌贪大求洋
眼下,许多城市建设过度求新、求大、求洋,一些地方盲目大拆大建,片面追求城市形象光鲜,导致城市面貌单一化。 “低头是铺装,平视见喷泉,仰脸看雕塑,台阶加旗杆,中轴对称式,终点是政府”。这句顺口溜是老百姓对城市广场千篇一律样式的幽默描述。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共有600多个大中小城市,但却有100多个城市提出建设国际大都市、国内大都市,有三、五十个城市提出要建设中央商务区(CBD),有10多个城市瞄准建设国际或地区性金融中心。
针对一些地方在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雷同化弊端,黄海委员表示,推进城市化要因地制宜,保留城市的传统和特色,同时不能因大兴土木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不便,增加百姓生活成本。比如,在新建商业地产时,应配建一定比例的便民商业设施,不能什么高档上什么,对城市中心地区的菜市场等带有公益性质的商业基础设施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要形成城市化发展的合理思路,不能遍地开花,搞城市化“大跃进”。不要以大城市为主推动城市化,实际上中小城镇没发展起来,最容易出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东营市蜜蜂研究所所长宋心仿也认为,在大力推进大中城市建设的同时,要稳步推动小城镇建设。推进小城镇建设,不但要有产业依托,还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和优化小城镇建设的综合效益。
完善制度保障 不能急于求成
统计显示,我国目前的城市化率已超过47%,但实际上许多尚在城市流动打工的农民工未被纳入城市人口的统计范畴,这部分群体的实际生活水平、消费水平并未真正“城市化”。蔡昉代表认为,要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浅层化”问题,关键是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即允许那些已经在城市长期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在自愿基础上获得所在地城市的市民身份,并平等地享有与城市市民等同的公共服务和政治权利,承担相同的市民义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市民。
“只有实现了身份和社会保障的真正转变,城市居民规模的扩大才能在拉动消费上发挥作用。”蔡昉说,每1%的乡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就能使中国居民消费总额提高0.19个至0.24个百分点。但目前由于进城农民工享受的社会保障福利与城市居民相差甚远,城市居民依然是拉动消费的主力军。宋心仿代表指出,在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中要注意完善制度保障,不能急于求成、脱离实际搞“一刀切”,盲目追求大拆大建,甚至“赶农民上楼”。
“十二五”期间应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有序转移,切实解决进城农民的住房、医疗、子女入学、养老保险等各种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