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我省力争10年集约投入土地整治资金300亿元,挖潜存量土地级差收益返还农村2000亿元,建成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完善、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城镇和中心社区,使全省1/4的村庄得到系统的改造。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大的改善,农村面貌有大的改观。
据了解,我省每年需新增建设用地30万亩以上,其中占用耕地20万亩左右,通过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难度越来越大、质量也难以保障。同时,我省建设用地粗放和浪费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特别是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凌乱,闲置土地较多。
目前,我省农村建设用地2304万亩,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0%以上,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1815万亩,占农村建设用地的79%。全省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238平方米,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人均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从2006年起我省开展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4年来项目区政府投入资金100多亿元,安排改造村庄近3000个,其中已完成改造村庄334个,安置居民62854户,复垦耕地74242亩,腾出建设用地指标近6万亩,既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又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委员专家看撤村并居: 城市公共服务应“下乡
德州、潍坊、临沂、日照……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村庄摇身一变,转型为“社区”。村里人会渐渐脱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生,开始崭新的生活。面对这些试点,记者了解到,有地方已开始考虑如何让这些“新居民”更好地适应城里人的生活,也有一些专家在考虑发展农村社区的同时,如何保护村落文化。
“撤村并居”应城市反哺农村
就在前不久,全国政协委员陈德展专程去德州平原县和潍坊昌乐市调研新农村建设。“这两个地方主要是在城乡接合部地带撤掉农村设上社区,我注意到这里的农民已经没有土地了,六七个村合并建成一个大社区,做得不错。”陈德展告诉记者,不管是城镇一体化还是新农村建设,也不一定马上就一刀切,可以逐步试点,多重模式探索。
陈德展说,农村人和城市人生活环境、生活方式、劳作方式、生产资料等都是不一样的。“不管是新农村建设还是推进城镇一体化,其核心都应该是城市来‘反哺’农村,把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道路、教育、医疗、通讯、水、电、暖、气等送到农村,而不是简单的给农村居民楼房住。”
“如果仅仅是单纯地拆农村建楼房,我个人认为这不太符合我国农村的乡情,毕竟乡村有其地域和文化的多样性。”陈德展说,随着城市规模扩大,那些城市边缘的农村“合村并居”是可行的。但是如果所有的乡村都盖成了大楼,就显得过于单一。“不仅没有地域特色,也没有文化了。”
“撤村并居”应保护“村落文化”
“我认为,撤村设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种模式或是方向,也是非常好的、有意义的探索,这是一种乡村治理的新模式。”山东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曲师大教授聂家华昨天这样告诉记者。
聂教授说,农村改社区有利于把农民组织起来,提高组织化程度,而这正是新农村建设最终要走的路。“原来传统的乡村结构比较封闭,农民之间连接的纽带,主要靠血缘和地缘关系。变成社区后,村庄界限没有了,地缘和血缘关系变得松散,因为共同的经济利益,大家通过专业合作社、靠业缘连接在一起。”而这种业缘关系,聂教授分析,其经济意义利于与市场对接,“原来以家为单位交易、谈判成本会很高,现在可以减少这两种成本,从而改变弱势地位。”
农村改社区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城乡界限没了,农民身份变成“居民”,和城里人平等了,也为人员的城乡流动提供了条件。聂教授说,家户相对封闭的生产结构改变后,这种相对开放的社会结构有利于推进农村市场化和现代化进程。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社区化建设怎样保留原来的‘村落文化’也值得探讨,有必要使之完整性、连续性。”聂教授说,在村民相互融合的过程中,也有文化的融合,其个性和特点如何保留,也是一个课题。
我省撤村并居有四个条件
记者从省民政部门了解到,只有同时具备省里规定已完成资产改制等四个条件,才可以撤销村委会建立社区居委会。
村改居的四个基本条件为:拟撤销的村民委员会,必须位于城市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内;该村委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被依法征收完毕或虽未征收完毕,但人均耕地已无法满足农民生产生活基本需要;该村委会所辖区域内,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农民已经转移到非农业生产领域,不再依靠农业生产作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农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得到妥善处置,完成资产改制,产权关系明确。
德州已有六成村庄合并
整合村庄、建立农村社区,这是德州市推行“合村并居”改革的主要内容。两年来,这个农业大市中的改革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近期,德州公布了“合村并居”的最新数据:“六成村庄合并,减少4980个建制村,新建3339个社区性组织”。
在合村并居过程中,德州不搞一刀切,探索出7种合并模式:城中村改造型,小城镇吸纳型,强村带动型,产业联结型,企业带动型,相邻村合并型。山东省委、省政府调研组评价,“这些模式尊重实际,尊重群众意愿,保证了合村并居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保证了社会稳定”。
日照农村改社区 下步盖高楼还将设电梯
省政协委员、日照市监察局副局长董全宏也一直关注新农村建设,以及这里的撤村并居。
在日照,农村社区建设也已经提了好几年,其农村社区以建制村为主体,以合村并点和联村自治为补充,凡人口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建制村,按“一村一社区”形式建设社区,将村党支部更名为社区党支部,将村委会改为社区村委会,其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不变;规模较小的村、人口居住密度较高或生产生活方式相近的村,可按“几村一社区”形式建设社区。
前不久,日照市选择乡镇驻地型、规模较大村型、中心村型三种类型共15个社区,围绕农村社区空间布局、功能定位、设施建设、服务体系、组织建立、人员配置以及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等内容,进行了探索和实践。15个试点社区全部建设了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文体教育、人口计生、社区治安、法律事务等社区服务。
“我们这里的农村社区化管理,主要是提高了对村民的服务,他们享受和城镇居民同样的待遇,不管是在医疗保险和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上。”董全宏告诉记者,“合村并居”可以腾出更多的土地搞开发建设,绝大多数百姓也都是赞成的。对于当地百姓来说,董全宏说,社区改造是必然的,因为很多村庄已经没有了土地。
对于有些老人反映上下楼不方便等问题,董全宏说,这方面的声音政府已经听到。“现在建设的农村社区,绝大部分都没有电梯,下一步日照农村社区建设,基本考虑是盖高层,会安装上电梯,方便群众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