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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2015年基本确立上海全球性人民币产品中心地位
时间:2012-01-30 19:36:50  来源:发改委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海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就《“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答记者问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和上海市政府有关负责人。

问:《规划》编制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上海市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国发〔2009〕19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并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等进行了全面部署。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抓住和用好“十二五”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划》。《规划》阐述了“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指导“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行动纲领。

问:《规划》的发布对上海市意味着什么?“十一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了哪些成绩?

    上海市政府负责人:《规划》经国务院同意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是继2009年国务院《意见》颁布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程中的又一重要标志,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坚定决心,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上海的光荣使命和任务。《规划》发布对于上海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扩大改革开放,继续发挥上海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国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金融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和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为重点,取得了显著进展。一是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健全,金融市场规模能级明显提升。2010年,上海金融市场(不含外汇市场)交易总额386.2万亿元,比2005年增长10倍。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不断丰富,金融市场国际排名显著提升。二是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健全,金融机构发展活力明显增强。截至2010年末,上海金融机构总数达1049家,比2005年末增加439家。金融业务创新不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期货保税交割等一批重要的创新业务有序推出。三是金融对外开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化程度稳步提高。外资金融机构加速聚集,金融业务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拓宽,境内金融机构海外业务稳步拓展。四是金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配套服务功能明显改善。

问:如何判断“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面临的发展形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十二五”时期是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是世界经济金融格局在复苏中加快调整,中国在国际经济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二是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三是我国经济、金融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四是人民币跨境使用进程加快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的提高,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新的重要动力。五是全球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金融风险防范面临新的要求。

问:《规划》中关于“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是什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着力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扩大金融对内对外开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改善金融发展环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显著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配置全球资源的功能和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到2020年把上海建设成为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打下坚实的基础。

    按照到2020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目标要求,《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是:瞄准世界一流国际金融中心,全面拓展金融服务功能,加快提升金融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上海金融市场的国际内涵和全球影响力,力争到2015年基本确立上海的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

问:《规划》关于“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指标有哪些?

    上海市政府负责人:为客观衡量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进展,经过与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研究讨论,《规划》确定了四个方面的预期性指标:

    一是金融市场规模显著扩大。到2015年,上海金融市场(不含外汇市场)交易额达到1000万亿元左右,主要金融市场规模保持或进入世界同类市场前列。

    二是金融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到2015年,参与上海金融市场的境外投资者规模显著扩大;上海证券交易所主要指数、上海大宗商品期货价格的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成为境内外人民币资产定价的主要基准利率,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成为境内外人民币交易定价的主要汇率基准等。

    三是金融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到2015年,上海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到22%左右;管理资产规模达到30万亿元左右。

    四是金融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到2015年,上海金融从业人员达到32万人左右,国际化高端金融人才和新兴金融领域的人才明显增加,金融发展环境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问:《规划》关于“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哪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上海市政府负责人:围绕2015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规划》从六个方面阐述了“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是以拓展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为重点,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在提升现有金融市场功能的基础上,发展新的金融市场形态。推动基础性金融产品加快发展,稳步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完善金融市场组织体制、定价机制,健全金融市场运行机制。优化金融市场参与者结构,扩大各类机构投资者参与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以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体系。促进金融机构总部和功能性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将区域性乃至全球性总部设在上海。规范发展从事新兴金融业务的机构,探索健全符合新型机构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支持在沪金融机构开展市场化改革、开放性重组,增强金融机构创新能力。

    三是以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中心为重点,加快建设现代化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面向全球的人民币支付清算网络,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人民币跨境使用进程和市场需求,支持在沪金融市场将交易系统的相关功能延伸到境外。支持在沪银行卡组织加快建设全球网络,打造国际主要银行卡品牌。支持在沪清算机构发展。

    四是以加快金融市场改革创新为重点,不断提升金融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金融改革,支持和鼓励金融创新,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金融市场和金融企业为主体的金融创新机制。《规划》从大力发展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航运金融、贸易融资、消费金融等11个方面提出了任务和措施。

    五是以建设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中心为重点,加快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积极有序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巩固上海金融市场在服务我国金融对外开放和人民币跨境使用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支持中外资金融机构深化战略合作。加快拓展金融机构全球服务能力,加快发展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加强境内外金融交流合作,发展沪港、沪台以及上海与全球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交流合作。

    六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金融法治环境建设,推动制定既切合我国实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法律制度。完善金融税收制度,争取率先开展金融税收制度改革试点。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力争把上海发展成为全国性的信用服务中心。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推动建立贴近市场、促进创新、信息共享、风险可控的金融监管平台和制度。加快国际金融人才高地建设,营造有利于金融人才集聚的良好环境。

问:《规划》对加强沪港金融合作提出了哪些任务和措施?

    上海市政府负责人:上海和香港作为国家具有重要影响的两个金融中心城市,在共同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沪港两地在金融领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两地金融合作不断扩大,联系日益紧密,进一步加强沪港两地金融合作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发展沪港金融的互补、互助、互动关系,完善沪港金融合作机制,加强沪港在金融市场、机构、产品、业务、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沪港金融市场产品互挂。

    未来,沪港金融合作要更多地面向全球,进一步拓宽视野,更好地服务于中国提升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要面向未来,不断开拓新领域、新空间,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提出的多样化金融需求;要增进互动,发挥各自优势,相互支持、有序联动、共同发展。

问:接下来国家有关部门和上海市将如何贯彻落实《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规划》的制定和出台,是国务院高度重视,上海“两个中心”建设部际协调机制成员部门和上海市政府共同努力的结果。《规划》发布后,上海“两个中心”建设部际协调机制有关成员部门将结合各自职能分工,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和指导。各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和帮助上海市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加强跟踪分析,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上海市政府负责人:我们将积极开展《规划》的学习宣传活动,并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努力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在金融创新和改革开放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并做好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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