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特色小镇分布图
第二批276个全国特色小镇分布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入选小镇数量最多,分别都入选了15个,广东省入选14个,四川省入选13个。大部分省份入选都超过5个。
从小镇目前的区域分布来看,华东和西南地区的特色小镇数量最多,华东地区多达78个。西南区域坐拥丰富的旅游资源,特色小镇多达47个,其中,基于旅游发展型的占大多数。
从各省市特色小镇的增加数量来看,江苏省,山东省和广东省增加的小镇数量最多,增加了8个;云南省增加了7个;其余省市大多增加了3到6个。
与首批特色小镇在各地区的分布情况相比,华东和西南地区作为特色小镇分布最多的区域,其特色小镇增加的数量与其他区域相比也较多。华东地区增加了43个,西南地区增加了26个。其他地区大部分都增加了十几个特色小镇。
根据国家特色小镇申报审批标准,可以看出,特色小镇认定标准特点是:
1、以评“特色”为主,评“优秀”为辅
以往的小城镇系列评选以“评优秀”为主,例如全国重点镇,标准制定的基本思路是依据其优秀水平设定不同的评分等级。而特色本身是一个多样化的名词,不同的镇有自身不同的特色,如何用一个标准体系评判不同镇的不同特色是本次标准制定的难点。本次标准制定,是在“优秀”的基础之上,挖掘其“特色”因素。因此,本次标准制定将评价指标分为“特色性指标”和“一般性指标”。指标反映小城镇的特色,给予较高的权重;一般性指标反映小城镇基本水平,给予较低的权重。做到以评“特色”为主,评“优秀”为辅。
2、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小城镇的特色可简单概括为产业特色、风貌特色、文化特色、体制活力等。这些特色选项的呈现以定性描述居多,只有少量且必要的定量指标客观严谨,确保证标准的科学与严密。
所以,本次标准的制定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在选择定量指标时首先尽量精简定量指标的数量,同时尽量使定量指标简单化增强可评性。
3、特色小镇分项指标包括五大核心特色指标:
(1)产业发展占25分,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是小城镇的核心特色,在产业定位与发展特色上,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产业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欢迎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或培育战略新兴产业。
(2)美丽宜居占25分,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是对小城镇风貌与建设特色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整体格局与空间布局、道路路网、街巷风貌、建筑风貌、住区环境等5个指标,并对镇区环境(公园绿地、环境卫生)以及镇域内美丽乡村建设两大项提出了相关考核要求。
(3)文化传承占10分,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关乎小镇文化积淀的存续与发扬。
(4)服务便捷占20分,这是特色小镇的硬性要求,标准从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三大方面考核小镇的设施服务便捷性。同时注重对现代服务设施的评审,包括WIFI覆盖,高等级商业设施设置等指标。
(5)体制机制占20分,首先考察小镇发展的理念模式是否有创新,是否具有产镇融合、镇村融合、文旅融合等先进发展理念;发展是否严格遵循市场主体规律等是考察的重点;其次,规划建设管理是否有创新,省、市、县对特色小镇的发展是否有决心,支持政策是否有创新。
特色小镇急需补四大短板:
特色小镇是一个中长期规划,建设规模也比较大,单个小镇的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上,而且开发周期长,想要依托产业特色实现经济增长,无疑是一场攻坚战。客观地说,当前特色小镇建设中普遍存在“专业运营团队缺乏、生态环保意识不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落后和留不住人才”四大短板,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
一要补齐运营短板。目前有不少特色小镇是文旅小镇,而旅游是有淡旺季的,要破解淡季饿死、旺季撑死的经营局面,需要专业化运营团队,淡季可以发展四季养生,旺季要实现人员分流,对停车场等交通设施进行改造。
二要补齐生态环保短板。发展特色小镇要树立生态绿色理念,完善绿色政策顶层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要强化生态绿色思维,产业选择须兼顾“特色”与“绿色”。要选择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经典文化传承和独特地形地貌的小镇,结合市场需求,发展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休闲度假、智能制造、互联网+、体育运动等业态。
三要补齐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短板。不要急于求成、盲目跟风,把特色小镇建设演变为“任务工程”,只图“面子”好看,但基础设施配套、服务配套等“里子”不足。有的地方特色小镇融资模式单一,“坐、等、要”现象普遍。要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加强小城镇道路、供水、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以人为本加强小城镇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光纤入户进程,建设智慧小镇。加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设施建设,做好慢行交通系统与公共交通系统的衔接。
四要补齐留住人才短板。特色小镇能不能成为价值洼地,关键是看能不能留住精英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