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填补当前垃圾分类的短板,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中明确,2020年底前,包括北京、上海、南京等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都要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据了解,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将组成检查组,2017年底前,对相关回收企业收集、运输、处置垃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督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环境学院教授,城市化委员会专家顾问宋国君建议,生活垃圾要在源头进行强制分类,不分类要被处罚,民众应建立环境友好的意识,使得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基本素质。“此外,还需要一个专门的资金机制,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反复宣传教育,以及给予对厨余垃圾、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利用的企业一定补贴,动员更多力量参与其中。”宋国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