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授权,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批复了《淮河水量分配方案》。方案明确了淮河水量分配原则、流域内各省级行政区不同来水频率下的水量分配份额、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指标和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制定了强化流域水量调度管理的保障措施,为合理开发淮河流域水资源、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淮河流域面积约19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583.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452.4亿立方米,流域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不均。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突出,水污染、水生态问题凸显。制定实施水量分配方案,对于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合理开发有效保护水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部委批复意见要求,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方案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按照方案确定的指标,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保护,确保淮河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流量。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加强淮河水资源统一调度并强化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目前,水利部开展的53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已有20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获得批复,其余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正加快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淮河水量分配方案的批复
附件:淮河水量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