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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土地管理条例制定年内或有新突破
时间:2011-04-12 09:32:56  来源:南都  作者:南都记者 周昌和 通讯员 虞海霞 
 深圳新一轮的土地制度改革即将全面启动。

  市规划国土委昨日在全市率先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该会上透露,一份《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有望于近期获批。改革核心是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规划国土管理的深圳模式,力争通过创新土地管理政策破解城市发展难题。这也意味着在土地管理方面,深圳或将再开风气之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出席了昨天的会议。

  五大城市发展单元试点

  据透露,深圳目前已经制定了一份《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正提交待批,如获批准,这将是深圳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根据市规划国土委昨日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深圳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以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为重点,在土地用途管制、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土地产权和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利用土地资源、资产、资本综合管理的理念和手段,调节土地收益分配,破解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在今后一段时期,规划国土工作的重点,就是积极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规划国土管理的深圳模式。

  南都记者从昨天的会议上了解到,深圳市将推进城市发展单元试点工作。重点开展蛇口半岛地区、笋岗—清水河国际消费中心、光明中心区、坪山中心区和龙华大浪片区五个城市发展单元的规划建设。首批选取的光明新区平板显示产业园、广深港客运站周边地区、坪山中心区及坪山河流部分地区城市单元试点工作,将积极创造条件全面推进。

  转变思路协调好利益问题

  “在城市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转变思路,不能老想着去动别人的奶酪,而是要思考通过一种制度设计和机制建立,怎么样分好奶酪。”在昨天的会议上,市规划国土委主任王芃表示,将积极探索实践土地管理的“深圳模式”。不是把城市的发展与市民的利益对立起来,而是思考如何调动企业、社会、市民、原住民参与城市发展的积极性,在实现城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保障每一个参与者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

  市规划国土委提出,充分发挥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构建规划国土管理的公共政策体系,保障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争取土地管理条例制定工作2011年有新突破。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深圳模式”的重要亮点,市规划国土委提出,力争到2015年实现万元G D P建设用地累计下降25%,通过多种途径,切实保障城市发展的空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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