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7月08日
星期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个人征信不能成为权力任性的“自留地”
时间:2015-09-01 10:22:30  来源:南方网  作者:刘正猛 

    连日来,一场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的大规模运动式治理,在深圳轰轰烈烈展开。日前,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局正在与多家征信机构联合建立深圳交通参与者征信体系,拟将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贷款、买房等挂钩,以此遏制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8月31日新华网)

  征信是评价信用的工具,是指通过对法人、非法人等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的历史信用记录,以及构成其资质、品质的各要素、状态、行为等综合信息进行测算、分析、研究,借以判断其当前信用状态,判断其是否具有履行信用责任能力所进行的评价估算活动。而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上,深圳市寄希望于征信系统能治理闯红灯乱象,让“闯红灯者没法贷款与买房”,笔者认为这是在随意扩大征信权,是城市管理者在公共治理上的懒政,个人征信并非治理闯红灯的“良药”,更不是权力任性的“自留地”。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社会征信体系事关重大,涉及人们生存、生活、社会交往的重大公民权利,要将信用管理用于社会管理,还需打好法治的根基。面对“法不责众”的闯红灯乱象,以信用掣肘来防治公民个体行为失范,这恐怕是“病急乱投医”吧。治理闯红灯等城市“顽疾”,征信系统不能成为行政管理部门的“自留地”,让公民付出与其违法行为不相称的法律代价。

  诚然,将闯红灯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体系,影响其贷款、买房、就业、保险等,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以此来遏制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体现了地方“重典治乱”的信心。但如果就这样简单把闯红灯的“中国式过马路”纳入信用污点,那冲抢斑马线的“中国式驾车”呢? 何况社会对刑满释放者都包容接纳,闯了红灯就留下“信用污点”,处处受限,岂不荒诞!

  其实,闯红灯之所以成为城市“牛皮癣”,不是因为无法可依,而是因为有法不依。闯红灯作为交通违法行为,应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专门法律法规来处罚。能严格执法就够了,何必捆绑个人信用呢!当前,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还很不完善,记录个人信用污点并发挥作用,需注重法理基础和可行性,而无需道德审判和绑架。

  不闯红灯是一个社会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的必然现象,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啥时候不用靠强制才是真的进步,但愿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不要来得太迟。这种不管执法的可行性,只管一堆堆的理论和理念,这个和诚信挂钩,那个影响贷款,让老百姓举步维艰的行为是一种“亚健康”式城市管理。其实有些规则,不是仅靠法律就能让人敬畏的。把个人信用弄得像废纸一样,不再有参考价值,这是不是也让个人征信也太廉价了呢!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