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尚在调研论证阶段,当前农村征地补偿推进难度大。专家称,由于城市利益集团、地方政府甚至是相关主管部门,出于自身利益或部门,出于自身利益或权力考虑蓄意阻碍改革,导致农村征地补偿改革推进慢。(5月22日第一财经日报)
今年一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一重要文件的出台,是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土地征收及农村土地相关制度等提出的改革任务和举措作出的一项改革部署,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开始进入试点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深改组会议上曾强调,土地改革以农民权益为先,农村土改不能侵犯农民利益。
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方面,中央要求试点改革的基础必须建立在“三条底线”上,即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我们知道,为了使公共利益最大化,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我国有关部门在有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当前,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建设进程步伐的加大,建设用地的需求一直在急剧增加,需要大量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由于一些地方或有的部门在土地征收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征地补偿及安置没有切实做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群众对征地行为有抵触情绪,征地难问题也就成为相当突出的问题。
导致“征地难”的主要原因,还是集中在征地补偿问题。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农村征地补偿推进难、推进慢,是由于地方或既得利益集团不愿意改变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故而蓄意阻碍改革。笔者以为,这个观点并非偏激,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为了寻求利益最大化,把本该公正的征地补偿“天平”压在农民利益受损的一方。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官员,利用征地补偿借机敛财,征地补偿奖金缺乏有效监管的“雁过拔毛”式的截留补贴现象也是较为突出;成为民众与地方政府、开发商在征地补偿上频现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
征地补偿改革到底难在哪里?笔者以为,难就难在“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症结上。
有人归结,农村产权流转方面的改革,主要面临5大现实改革难题。即法律政策不明确、产权权属不清晰、产权市场不成熟、评估体系不健全、以及风险保障不完善。而就征地补偿环节而言,牵涉到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费是该怎样来进行分配、如何合理分配,征地程序如何做到规范,土地补偿资金又怎么完整地交到农民手上,谁来监督?“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又该怎么解决?
为何说征地补偿改革,难在“无法可依”、“有法难依”呢?土地征收是土地制度的重要问题,如果土地管理法不修改,没有新的政策突破,就会造成征地“无法可依”、 “有法难依”的问题。现行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6月公布以来,虽历经多次修订,仍无法满足现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相关改革任务与举措,如何写进法律,形成制度,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目前,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已终止审议,土地管理法的修法内容、方式、时机等问题,将关系到未来的征地补偿改革的法治化进程。
中央部署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的“三地”改革,为的通过推进试点示范,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在试点中进行制度和法律的改革探究,科学地做好风险评估及防范工作,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为今后的土地管理法修法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