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也好,宝贝也罢,但如果不做好分类,垃圾就是垃圾。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早在2000年就被列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然而,笔者不论是在自家小区还是在其他小区,基本上看到的还是“混收混运”,垃圾分类为何如此难以推行?难道垃圾分类就像鸡肋?
有专家向笔者透露说,目前我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没有严格执行分类标准的主要原因是“成本”。因为,分类运输与处理的投入太高。笔者对此深感困惑,为何在中国的台北,1992年实行垃圾分类,通过10年的“垃圾不落地”模式的实践,成为世界上唯一实现“垃圾零掩埋”的大都市,而在中国大陆的北上广,历经14年的试点却仍深陷垃圾围城困扰?
笔者为此做了一番功课,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发现垃圾分类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垃圾减量与焚烧,而且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要有明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第二要有分类后相应的资源与垃圾回收装置,第三要严格执行分类运输,第四要实现资源回收与垃圾焚烧,第五政府要率先垂范,特别是环卫部门,第六要教育普及,第七要有奖有罚,第八要公益助推,第九媒体宣传普及与监督,第十要习惯养成。如果做到以上十条垃圾分类真的就像专家们所言——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否则就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与中国台北相比而言,大陆地区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按照系统工程的标准来推进垃圾分类,例如在分类的标准上,我们就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分成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有的地方分成干垃圾和湿垃圾,而马路上、公共场合随处可见的垃圾回收桶大部分分成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这直接导致居民不知如何投放。在执行操作上我们不够严谨,如很多地方在垃圾清运和中转环节,把本来已分好类的垃圾又混合在一起,严重挫伤了居民的积极性。
台北市政府环保局局长吴盛忠接受媒体专访时说,垃圾费随带征收需要购买专用垃圾袋,改变市民习惯,在这个政策开始实施时也遇到市民不配合,甚至有人使用伪造垃圾袋。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的江智超说,垃圾分类的确是一件难度很大的工作,既要靠政府的强有力推动,更需要社会公益组织的配合。
据媒体报道,台北市为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制作了许多专题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海报,动员环保义工、义警、环保组织劝导,进行广泛、全面的宣传发动。2000年7月1日,台北垃圾处理费随垃圾袋征收的新政实施,全市7万多政府公务员走上街头,派驻全市各个垃圾收集点,怀揣垃圾袋推介新政。
可见,财政投入固然重要,而政府身体力行、社会公益组织的介入、媒体的宣传与监督……这些或许更是中国台北实行垃圾分类成功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