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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卫士”不需要“罚款任务表”
时间:2014-11-06 12:05:04  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李小箐 
  近日,一张名为《西安交警雁塔大队第四季度11月份专项整治月量化任务分解表》的照片在网上引起关注。照片中显示,该大队将本月罚款总金额定为23万零500元。对此,西安交警雁塔大队回应称,这只是一张“工作安排表”,并非“罚款任务表”。(11月3日 新华网)

  近年来,网络上针对交警乱罚款的声浪此起彼伏,作为“城市交通卫士”的交警队伍屡屡成为公众攻击的目标,处于风口浪尖,此次西安交警定罚款任务事件曝光,无疑再次添油加醋,将交警队伍推向舆论“讨伐”的顶峰。对此,西安交警雁塔大队在官方微博上进行了详细地解释,指出该表意在强化民警责任心和管事率,同时也是为了解决西安市交通违法行为普遍的问题。但笔者认为,无论初衷为何,制定罚款任务表的做法着实不妥,以这种方式解决违法问题极易产生负面效果。

  维护交通秩序是交警队伍职责所在,处置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意义重大,必要的罚款才能让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纪律,对此公众是极力支持的。但个别地区违规设置罚款任务,将罚款额度摊派到个人身上,使得交通罚违变了形、走了样,个别交警为了完成考核任务,私自加重罚款甚至违规罚款,引发公众不满。

  针对此次事件,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表示,已责令雁塔大队立即纠正将工作量转换成罚款的错误做法,并通报批评,后续进展有待进一步观察。笔者个人认为,解决交通违法行为普遍问题、强化民警责任心和管事率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可以以另外的方式进行,比如强化对驾驶员的教育力度,让他们自觉遵守交通纪律,或者以加重扣分的方式促使驾驶员不敢轻易违反交通秩序,加强对民警的监督管理让他们认真履职尽责。种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但唯有设置罚款任务不可行,此举容易导致交警片面追求考核结果,不惜一切代价完成目标任务,进而将罚款转嫁到驾驶员身上。

  虽然此次事件是西安交警雁塔大队的个别行为,但作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应当深刻反思并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同时,其他地区的交管部门也应当吸取教训,纠正交通罚违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交警队伍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可随意侵犯驾驶员利益,对外塑造良好的形象,切实履行“城市交通卫士”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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