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主题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省政协民生论坛及对口协商会在昆明举行。
省政协主席罗正富,副省长张祖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白成亮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倪慧芳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王承才、秘书长车志敏出席会议。
10位省级民主党派、州(市)及省直有关部门人员在论坛中作大会发言。8位委员、党派和基层代表在协商会中围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坦诚建言,并与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10个省级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入协商交流。
全省554万人实现“农转城”
记者从论坛上获悉:截至2014年10月20日,全省城乡统筹转户总数达554万人,转户人数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全省城镇化率从2011年的36.8%上升到目前的40.48%,提高了3.68个百分点。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转户居民年新增带动消费达150亿元、年增加产值100亿元左右。
2011年底,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促进云南省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战略决策,并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打出了一套推动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的组合拳。首先,分区域放宽城镇户籍。适度放松昆明主城区和州(市)政府所在地、进一步放宽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全面放开乡镇落户条件,引导、鼓励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另外,分群体自愿转户。坚持转户自主自愿,因地制宜,先易后难,优先解决历史遗留户籍和存量人口的转户问题,把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城中村居民、农民工、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农村籍退役士兵和有条件新生代农民工作为率先转户的主要对象,使具备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都能自愿转户成为城镇居民。同时,明确分阶段转户目标:即2011至2015年,采取集中攻坚、解决存量的方式,力争每年转户120万人以上;2016年至2020年,转户进入常态化,每年转户80万人以上,力争到2020年总共新增转户1000万人,城镇户籍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上升到38%左右,城镇化率达50%左右。
本省农村居民在昆落户条件放宽
通过放宽城镇户籍、同享城乡待遇、明晰产权归属、自愿有偿转变等措施,昆明市全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3年来,全市共办理农村居民转户1067850人,全市转户居民年新增带动消费13.13亿元、年增加产值31.25亿元。
昆明市公安局改革本市农村居民就近就地转户条件,规定本市农村居民可以自愿转为城镇居民,制定了本市农村居民就近就地转移为城镇居民的办法,引导本市农村居民转移为城镇居民。同时,放宽了云南省农村居民在主城区落户的条件,规定在昆明市主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有合法稳定职业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3年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城区落户,取消了在云南省农村居民主城区落户必须达到人均住房面积22.72平方米的限制。
进一步放宽了云南省农村居民在昆明市县城建成区落户条件,在县城建成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年或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城镇落户,达到条件的云南省农村居民可以在县城建成区租住地落户。
就业是农村转移人口进入城镇生存生活的经济基础。为使转户进城的农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会致富”,尽快融入城市经济社会生活之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农村转移人口就业培训资金4500万元,县级财政按上一年一般预算收入的0.5%安排资金,为农村转移人口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