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24 19:08:14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苑广阔
在重庆市綦江区的大街上,时常会出现一支身着蓝色制服、由几名年轻女性组成的队伍,她们充满朝气,面带微笑,做事不急不躁。她们就是城管背后的“女城管”。她们的正式名称是“女子纠察大队”,隶属于綦江区市政监察支队, 其重要职责就是检查、纠察城管人员队容风纪、言行举止、依法履职情况,实行日督查、周通报、月考核和定期讲评制度。(10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
这支队伍的正式名称叫“女子纠察大队”,其实从当地城管部门设置这支队伍的目的、初衷,以及她们的主要工作职责可以看得出来,这就是一支专门管城管的“城管”。换句话说,一般的城管队员上街执法,眼睛盯着的是小商小贩的随地摆摊、违法经营;是沿街商铺的胡乱摆放、环境卫生,而这些女子城管队员眼睛盯着的是这些城管队员,对他们的工作和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小到衣帽着装,大到暴力执法,都在这些女子城管队员的监督管理之列。
表面上看,这很有必要,但仔细想想,又感觉不是那么回事。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这应该是城管部门的工作原则,执法底线,为什么还需要专门建立一支管城管的“城管”呢?那如果这支管城管的“城管”队伍在工作过程中也存在不文明、不依法,损害百姓利益的问题,是不是还要再建立一支专门的队伍来监督和管理她们?这样下去,不是没完没了了。
而且从这些女子城管队员所做的工作上看,她们和其他城管队员,也就是自己的监督管理对象并没有什么区别,比如在工作中她们也一样要参与对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治,对沿街店铺、城市流动商贩的劝导和管理,那么谁来监督她们的工作呢?有女子纠察队员表示,她们的工作原则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微笑服务,亲情执法”。问题是,这不应该是对所有一线城管队员的要求吗?现在弄得好像只有女子纠察队员才需要做到这一点一样。那我们何不把这样的要求,扩大到所有一线城管队员身上,而不仅仅是只限于管城管的“城管”。
换句话说,既然管城管的“城管”具有比一般城管队员更高的工作素质和执法水平,那么就不妨把她们充实到城管执法一线,这样既可以改进城管执法现状,同时又可以对其他城管队员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女子城管队员表示“我们是为市民管理城市的,不是为城市管理市民的”,这话说得很好,但这句话恰恰是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准则和执法信条,是所有城管队员应该坚守的执法底线,而不仅仅是女子纠察队的工作原则。
所以说,我们需要改进城市管理理念,包括倡导城管部门文明执法,反对暴力执法,但是却没有任何必要设立一支管城管的“城管”队伍。这样不但多此一举,而且涉嫌浪费执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