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空中操场不值得夸耀
时间:2014-09-03 16:19:46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胡印斌 

  9月1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第二小学楼顶环形跑道正式启用,1800名学生首次在环形跑道上跑步玩耍。由于建设用地不足,学校在教学楼四楼顶设计了200米环形跑道,校方介绍,“操场的所有功能都可以在楼顶实现”。(9月2日《都市快报》)

  因为用地的窘迫,天台二小才向空中要地,将学生活动场所安置在楼顶之上。这一做法当然不乏创意,就像学校负责人评价的那样,“这个设计处理了建筑与场地、形态与功能之间的关系,非常有效地解决了老城区改造用地面积不足的问题”,甚至还“为以后学校改造提供了一个新模式”。

  不过,却也不能对此评价过高,至于“模式”云云,更像是不着边际的“戏言”。

  一方面,从小学生方面考量,脱离大地,不接地气,将活动场所建在半空中,每天在楼顶上奔跑戏耍,并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育。长期如此,很难在与土地、动植物的亲密接触中感知、濡染自然万物的变化,更不要说体察各种物理、人情了。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就像是温室里的观赏花木,与真实的自然、人生隔得太远了。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有责任、有义务保证中小学校的校园用地,“优先满足教育用地”。即便城市用地再紧张,也不应该体现在中小学校园上。个中的道理很简单,孩子才是这个城市、乃至这个国家的未来,让他们的生活、学习环境好一些,应该是一种薪火相传的责任。

  我国2006年修订并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而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也规定,“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勤工俭学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楼应有合理的间隔”。

  遗憾的是,这样的规定在现实中很难落到实处。热衷于土地出让的城市政府,往往在校园用地上极为苛刻。以天台二小为例,该校现有学生1800人,政府审批的新校区面积为7210平方米,人均4平方米。而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之规定,“县城、中小城镇小学生均占地面积20平方米”,二者相差甚远。

  而据媒体报道,我国城市中小学校用地面积偏紧,乃是一种普遍的情形,不独天台县为然。这其中,用地紧张可能是一个原因,而认识偏差乃至利益导向则是根本原因。商业用地不但能够收取土地出让金,还会推高GDP,而教育用地则需无偿划拨。

  小学生的成长不是一个安全就可以全部涵盖了的。除此之外,还应该尽可能地亲近自然,触摸泥土。通过外部的形塑,将孩子们隔离在楼顶,并不符合教育的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天台二小的空中操场不过是无奈之举罢了,不仅不值得夸耀,简直就是一个地方如何对待教育的醒目招牌。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