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为广场舞立规很有必要
时间:2014-08-18 21:50:25  来源:荆楚网  作者:侯文学 
  近日,由合肥市法制办发布的《城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中提出,区政府可以划定一定区域,供市民进行健身需要。《意见稿》同时规定,市民进行集体性健身活动应当遵守规范,在指定区域内按照要求进行,保持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有音乐伴奏的活动,应当按照规定控制活动时段和音量,不影响居民生活。(见2014年8月16日中国新闻网)合肥市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广场舞加以规范,无疑是必要的。

  广场舞,实际上是一种广场健身操。这种以城镇大妈为主体的活动,因其良好的健身效果和喜闻乐见的形式,越来越受到中老年人的欢迎。近年来,随着在民间人气的急剧增长,广场舞越来越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引起多方关注。从巴黎卢浮宫门前到莫斯科红场,中国大妈们的广场舞甚至已经走向了世界。

  然而,广场舞带来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扰民”,近年来不仅饱受诟病,有关广场舞扰民的报道也是时常见诸报端。“扰民”包括:活动时间不受限制,早晨过早,晚上过晚,更主要的是播放的音乐声音过大。据媒体今年4月初报道,浙江温州新国光小区饱受广场舞噪音骚扰的600名居民,集资26万元购买了高音炮,抵制广场舞的噪音。最近,安徽大学历史系“致远团队”的同学们对广场舞的现状也进行了一次暑期调研,测试数据显示,合肥市港澳广场的广场舞最高分贝为99,最低分贝为72;和平广场最高分贝为82,最低分贝为70。根据噪音标准,70分贝以上干扰谈话,造成心烦意乱,精神不集中,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发生事故。上述问题的出现,关键在于对于这种自发的健身活动,缺少必要法规加以规范。合肥市发布《意见稿》,目的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值得肯定。

  为城乡居民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亦即让百姓安居乐业,是一个很具体的民生问题。对此,各级政府负有重要责任,这既需要高度重视,又需要通过法制予以规范。合肥市发布《意见稿》的目的就在于此。他们的作法,值得其他城市借鉴。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