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9月19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治理广场舞,政府该做什么?
时间:2014-06-27 19:28:37  来源:红网  作者:张松超 

  24日,西安市法制办发布《西安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晚10点至次日7点,居民区不得进行广场舞等产生噪音的的活动。如果严重扰民,单位将面临1万元、个人将面临1万千的罚款。(6月26日《华商报》)
  
  关于广场舞的争议,闹了很长一段时间,中间曾发生过高音炮对抗,甚至也出现了肢体冲突,但两种群体的对抗,都不能完全归咎于一个群体,从根本上看,仍旧凸显出公共空间的稀缺性,正是因为广场资源的公共性和过度开发,才造成了广场舞本身的管理困境。
  
  公共资源的配置当然离不开公权力的参与,解决广场舞的困境,于政府来讲,主要还是归结为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和公共财政的投放,而西安市出台的相关条例,应当归结为对公共资源的管理。按照规定,晚10点至次日7点,居民区不得进行广场舞等活动,违规者重罚。表面上看,这既保障了居民跳舞的权利,也没有影响到其他人的休息,貌似是一种双赢。但细想一下,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儿,试问有多少大叔大妈跳广场舞是在晚上10点到次日7点进行的?
  
  很明显,居民区的其他人反对跳广场舞的原因是影响休息,这里的休息又不是特指睡觉,而是下班后能够享受一种相对清静的环境,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类型的规定显然是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嘛?这也就证明政府在广场舞的治理上是在做无用功,于公共资源使用困境的解决基本上没有任何帮助。
  
  其实对于公共空间的稀缺性,治理方法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只有加大公共财政在全民健身上的投入,可在现实当中,这些内容或许不是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致使全民健身基本上停留在口头层面,看看每年各个城市争先恐后地举办马拉松的举动,就足以证明这一点。倘若地方政府能够在健身器材和室内活动场所加大投入,给居民多提供一些公共空间,满足老年人的利益诉求,又岂会整日在仅有的一些广场上健身和娱乐?
  
  于政府管理层面,更应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比如政府的主导下,不定期的举办文艺交流汇演活动,并腾出专门的资金作为活动和相关器材维护的经费,注重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调和。
  
  说到底,广场舞的治理困境不仅在于公共意识的缺乏,根源上更是因为公共空间的投入不足。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却并没有同步跟进,这在客观上都要求社会管理的创新和公共服务的延伸,在这种语境下,就要求政府摒弃形象工程的思维,多在民生方面下点功夫,而不是做一些无用功,更不是压根就视而不见,任由不同利益群体对抗。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