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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镇化和户改不能混为一谈
时间:2014-03-18 20:24:03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张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放宽大中城市落户条件。(3月17日新华社)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终于出台,不少提法受到好评。但其实类似内容,在过去几年也多有提及,户籍改革进展却并不理想。很明显,无论哪个层级的城市放宽户籍限制,都意味着要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从权利公平角度推进户籍改革也好,从加快城镇化角度辅之以户籍改革也好,应该说都是历史的进步,也昭示了决策者打破户籍藩篱的决心。但这种“先中小城市后大城市”的分类推进做法,实际上作用和空间有限。

  近年来,很多中小城市的户籍政策其实已经很宽松,但户籍吸引力不大。一些农民外出务工之后,即便选择回到家乡县城或者地级市购房,但是很多人购房之后也不急于落户。因为如果不是上学等方面的需要,中小城市那一纸户口没有多大用,反倒是落户之后,农村的土地权益可能就没有。大城市的就业、福利和公共服务更好,如果大城市落户放开不够,其实是继续制造了户籍等级藩篱。

  目前户籍改革策略,更多考虑大城市的承受能力,这个思路或许没有问题,但一方面世界各发达经济体的经验表明,大部分人口都选择在大都市区生活和工作,特别是在一些中心城市。人口和经济的集聚效应是规律,不是人为可以改变的。其实从根本上说,城镇化和户改本不是一个问题,人在哪里居住、生活、工作和户籍本不该有关联,你有什么能力,能在某个地方发展和就业,你就有权利在那里生活、居住。政府应该做的事情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福利、权益均等化,在此基础上,农业、非农业户籍和大小城市户口不再是问题。归根结底,户籍改革不仅仅要着眼于城市化率的提高,更要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最大程度保障进城农民的各项权益,推进城乡居民权益、福利的均等化。

  不否认,极个别大城市譬如北京,确实无法承载那么多人口。但一个人能否在城市立足,这是现实和理性的事情,特别是那些无法在大城市获得更好就业、更好发展机会的人,因为物价、房价等等因素,其自然也会主动选择离开。人都是理性的动物,不用过分惧怕放开大城市户籍的不良后果。实现权利均等化,破除户籍背后的福利差异,才是户改的根本目标;保障公民的迁徙、居住、工作权利,才是城镇化改革的重要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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