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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率先厦门养老保险全覆盖
时间:2010-07-21 09:33:00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对于厦门人来说,年老时都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的“全民养老”将不再是梦想。市委市政府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我市刚刚出台《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从本月起实施。符合条件的厦门户籍市民参保后,60岁后每月可领取至少200元的养老金,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对我市城乡居民的全覆盖。厦门成为福建省首个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全覆盖的城市。

老有所养是每个人的愿望。此前,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覆盖至城镇企事业单位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以及部分农业户口人员等,但养老保险体系尚有“盲区”,使得部分城乡居民年老后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生活较为困难。

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将厦门户籍居民中,未参加现有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和已年满60周岁但未享受任何养老待遇的人群纳入养老保险范畴,消灭了养老保险的“盲区”,受益群体可达到40多万人。特别是对于全市目前无任何养老保障的9.58万60岁以上的老年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从本月起就可以直接享受每月200元的基础养老金。

据了解,厦门每月200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仅次于北京市,而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养老金标准为55元,厦门在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和覆盖面等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林建农表示,《暂行办法》的实施,是继我市实行全民医保制度后,建设“全民社保城市”的又一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岛内外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爱,真正让我市城乡居民享受到统筹城乡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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