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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入三变
时间:2014-01-15 15:47:19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杜芳 

    我国农民收入实现连续10年快速增长。细细盘点农民收入的变化,既要看到收入数量的增长,也要看到收入结构的变化;既要看到推动收入持续增长的有利因素,也要看到制约农民增收的不利因素。只有对农民收入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才可能找准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的方法和渠道。

  打工收入超过种地

  要为农民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破除制约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关键的是要进一步提升农民工的就业质量

  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13年上半年,农村外出务工农民工为17111万人,同比增长2.7%;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477元,同比增长12.6%。去年上半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851元,同比名义增长16.8%,继续保持较高增长。工资性收入成为2013年上半年农民增收的最大动力源,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51.8%。从2013年全年来看,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将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收入。

  在北京开装修公司的孙国同说:“工人的收入高低主要看干活多少,没有活干就没有收入,活多时一个月能挣一万多,比城市白领的工资还高。”孙国同说,这些年来农民工的工资一直在上涨,尤其是架子工、瓦工和油工,每天300元至400元的工资已很正常。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民工工资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当前一些因素严重制约着农民工资性收入的提高,一些地方为了保持本地户籍居民的较高就业水平,人为地限制外来打工者就业;一些收入水平较高的垄断性行业设置了就业门槛,不论工作岗位是否需要高学历,求职者都必须拥有高学历,使农民工望而却步;一些地方在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上,仍然歧视外来务工者,造成农民工异地维权时的人为障碍。

  最近一段时间正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高发时期。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说,为了保障农民的工资收入,全国已经成立工会法律援助机构12948个,10年来受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49万件,结案31.42万件。自2012年11月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以来,为136万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69.45亿元。

  要实现农民工资性收入的持续增长,首先要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破除诸多制约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因素。但仅提供就业机会还不够,关键是进一步提升进城农民工的就业质量,从根本上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

  种地越来越赚钱

  农业生产正从分散经营向规模化经营转变,农田作业正在全面推广机械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越来越完善

  周凤生是江西新建县的农户,去年他除了种自家10亩水田外,还承租了亲戚的4亩水田。去年他家收成不错,14亩水田早稻种了7亩、一晚7亩、二晚7亩,早稻产量900斤至1000斤、一晚1000来斤、二晚1100斤至1400斤。老周说,他家的早稻卖得好,卖了7600余元,一晚和二晚共卖了2.03万元,全年种地收入达到了2.8万元。

  去年,山西省夏县胡张乡小李村种粮大户徐武学承包了邻村1300多亩地。徐武学说,农田规模化种植后,集中采购化肥、种子等能降低成本,机械化作业更方便,技术推广更便捷。同样是种植小麦,比起散户,种粮大户一亩地的产出能提高200斤,成本降低10%左右。

  2013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仍保持较快增长势头,这离不开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实现了十连增,棉花、油料、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再获丰收,蔬菜、水果等“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农业生产获得大丰收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除了“天帮忙”、“人努力”,现代农业的发展是农民增产增收的主要原因。科技部部长万钢日前表示,2013年中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2%,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7%。这些为粮食增产提供了重要支撑,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让农民从土地上获得更多收益。

  江西省新建县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已不再满足于在自家土地上耕作,而是到周边县市甚至更远的地方承包农田。新建县联圩镇在外承包100亩以上水田的种粮大户达1000户,承包水田面积达12万多亩,在外承包农田的数量超过了该镇自有农田。

  据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统计,目前承包土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全国有278万个,规模在200亩左右的家庭农场约88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95万家。土地规模化经营,不但使一部分农民通过种地实现了致富,也使相当比例的农民通过其他非农方式实现家庭收入的持续增长。

  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业生产正从分散经营向规模化经营转变,农田作业正在全面推广机械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越来越完善,这些改变让种地成为一种越来越赚钱的职业。

  财产性增收潜力大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以改革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显示出广阔前景

  农民收入主要由4部分构成: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尽管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额不高,但增长态势明显,潜力非常大。”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说。

  据统计,去年前三季度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05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2%,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民股份合作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加快、租金持续上升,预计全年农民财产性收入将实现较快增长。

  “去年中央1号文件对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创造了有利条件。”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2013年农业部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以改革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已经在实践中显示出广阔前景。

  在河北张家口沽源县莲花滩乡榛子沟村,塞北林场的项目区宜林地恰好位于农民的放牧区。国家要“绿”和农民要“富”的矛盾难以调和。当地创新机制,推出股份制造林。采用林场投资入股、分厂技术和管理入股、乡镇协调入股、农民土地入股的方式,形成了1∶2∶2∶5的四级股份制造林机制,最大幅度地让利于民。现在不但解决了“绿”和“利”的矛盾,还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林场造林面积已达到107万亩,每植两棵树就有一棵归农民所有。

  “未来还要通过深化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张红宇说,允许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赋予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新的权能,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农民融资困难。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试点,有助于拓宽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这些政策对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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