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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农民一个全新的未来
时间:2014-01-09 10:56:54  来源:城市化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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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强、农民富,则中国强、中国富。中国的农业需要一个全新的未来,中国的农民需要一个踏实的未来。为此,十八届三中全会用了一个章节的篇幅来谈“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等,多数专家认为未来农村宅基地的转让和流通会加快,未来的农村和农业将会有一个新的未来。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的饭碗、命根子。对于一个国家发展来说,土地是国家的财富之源。本届三中全会涉及农村土地改革的内容完全在人们的意料之中。
  曾经有人问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如果把农村的地租出去之后可以得到土地的租金,你们愿意吗?”得到的回答是:“不愿意,因为租金没有保障,如果今年得到了租金,但是在下一年人家说赔本走人了,我们找谁要租金去。”于是继续问:“如果将农村的地卖了,可以一次性得到一笔钱,你们愿意吗?”得到的回答是:“不愿意卖,因为卖地的钱不多,而且花完就没有了。”在农民看来,租地和卖地对于他们的未来都没有保障。
  针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专家普遍表示,从长远来看,对于土地制度的改革重点,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而且这项改革很可能融入城镇化改革进程之中。
  事实上,早在十七届三中会就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说,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当时强调要严格地鉴定公共利益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界线。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重申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就意味着政府征收农民土地的范围要大大地缩减,严格地说应该是按照公共利益的原则来征收。“如果不是公共利益,仅仅是用于城市建设、城市发展,比如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等,所有这些非公共利益的用地都应该允许农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
  细心的人发现,五年前提出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前有“逐步”二字,这次三中全会将“逐步”二字去掉了。莫非会动真格推进?不少专家表示,可以期待,但别奢望。因为这涉及巨大的利益分割,涉及地方土地财政及农民权益。这次能落实到什么程度,是改革的试金石之一。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认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会加快农村建设用地交易市场的形成,这需要修订和出台相应的法规,绝不是短期内可以完成的。

“让农民拥有更多的财产权”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乡村、走向城市,造成耕地开始荒芜,有些村庄开始消失,这就迫切需要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但是,另一方面,人们也发现,在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的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却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让农民拥有更多的财产权”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住建部科技委常务副主任李秉仁表示,三中全会打破农村土地流转坚冰,农民可参与土地转让、增值和投产过程,既破除城乡土地价格二元剪刀差,也能在市场支配下使农村土地得以充分利用。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执行院长温铁军也说:“农民最重要的资产是土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是要改变农村建设用地和城市不能公平同权的问题。这一问题导致不少地方在农村征地过程中损害了农民应有的财产权利。”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说:“就要有这样一种尝试,让宅基地、农民的自留地、农民的承包地能够以某种形式在市场上流转,形成这样一种收益,能够保障农民的生活,因为土地是农民的生活和生产资料。”
  农民对土地有哪些权利?国家特殊津贴获得者、现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35年来有一个不断地扩大的过程,在大包干时期农民获得的权益主要还是一种收益分配权,随着土地承包关系的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扩大,现在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包括占有、使用、收益,以及部分的流转。这次三中全会提出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抵押、担保功能,这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范围进一步扩大。

未来的农村什么样?
   农村的现状让农村土地流转势在必行。目前,由于巨大的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加速了农村宝贵的人力、物力、财力大量单向地流入城市,造成农村“失血”比“造血”多。
  在三中全会上讨论的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在现实生活中落实会成什么样子?这是很多人想知道的问题。虽然在中国研究农村土地改革的专家和机构数量众多,面对中国农村土地改革,他们也各有观点,但却有着同一个共识即“改革难”。
  十八届三中全会刚一闭幕,安徽率先在全国试点农村土地改革,安徽省政府就对外宣布将在20个区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未来还将建设统一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
  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其实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土地的荒废,但是他们不会轻易把陪伴了自己大半辈子的土地交出去,他们需要亲眼看看未来的农村到底什么样?从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等表述来看,各地都会相继在农村展开改革的尝试。
农村的土地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以及配套的一系列过程,需要逐步推进、深化和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希望,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推进改革,在农村土地改革的过程中要坚持的原则就是不能让农民的利益、权益受到伤害,同时,能够在保障农民的权益和国家的发展之间寻求平衡,协调、平稳地发展。或许,这考验的将是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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