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0月06日
星期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养老机构收费让老人\"伤不起\"
时间:2013-12-25 21:06:3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侯文学 

    据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北调队”)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去养老机构养老,83.1%的北京城镇老人月承受额在3000元以下,但是目前城区养老机构月均收费均已超过这个价格。(12月25日中国广播网)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们观念的更新,依靠子女“居家养老”的传统习俗正在改变,入住养老机构颐养天年,逐渐被老年人及其子女们所接受。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养老机构收费标准必须定得合理,即让老年人及其家庭能够承受得起。北京市养老机构目前的收费标准,显然定得太高。北调队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城镇老人经济来源主要是依靠退休金,家庭平均月收入为4700元左右;农村老人主要依靠养老金和子女赡养,六成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1至2万元之间占到两成。据此,北京城镇老人中,八成的人能够承受的养老机构收费额度不超过每月3000元,七成多的农村老人可以承受的额度为1000元以下。而目前城区养老机构月均收费都是超过3000元,远郊区县的月均收费也在1800元以上,都超出了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承受能力。其结果必然是难以实现供需平衡,即想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因交不起费用进不去,一些养老机构则入住率偏低。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养老机构收费,无疑需要遵循市场规律,不宜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在这种情况下,要使收费标准降下来,至少应当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养老机构不能片面追求利润,而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这是因为,如何应对人口的老龄化,不仅是家庭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而建设更多的养老机构则是对策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民政部门公办的养老机构,还是民办的养老机构,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须兼顾社会效益。在收费标准上,则应遵循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让老年人及其家庭承受得起。另一方面,要使养老机构从“豪华型”向“经适型”(即经济适用)转变。目前,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所以越来越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相互攀比,设施越来越“豪华”。而就绝大多数老人而言,他们需要的是“经适型”而不是“豪华型”。对个别退休金多、追求“舒适度”的老人,可另行满足他们的需求。

    今年2月27日在京发布的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占总人口的14.3%。2013年底将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4.8%,老有所养的问题将更加突出,这就需要增加更多的养老机构,且能够使老年人住得起。类似北京养老机构收费过高的问题,在全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引起各级政府暨民政部门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改变。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