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研究中,城市化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是一对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城市化水平和城市化速度是城市化的数量概念。如2012年中国的统计城镇人口比例达到52.6%,这就是年末的城市化水平,比上年末提高的1.3个百分点就是城市化速度。城市化质量则似乎容易理解,但是难以定义。如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农民工生存状态不佳、城乡差别和城市社会分层加剧等,都是城市化质量不高的体现。
我们最近几年的研究表明,多数农民工家庭愿意让孩子流动,而实际上只有少数家庭让孩子流动。其中,促进儿童流动的因素主要是经济方面,包括家庭收入能力(收入水平、自营、夫妇均从业)、家庭在外照料能力、社会保险等。城市规模对儿童流动没有影响。儿童流动比例随上学阶段提高而明显下降,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基于户口的制度障碍。
我们提出着眼于人口城市化过程的城市化质量概念——稳定城市化。稳定城市化指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庭,在城镇稳定地就业和共同地生活,并呈现出连续、无障碍、不可逆的城市化过程,是一个包含社会因素的经济学概念。人口城市化有别于土地城市化,前者是自发和主动的,后者是被动和攫取式的。人口城市化也有别于劳动力流动,前者涉及家庭而后者涉及个人。从农村人口城市化出发,可以采用外出劳动力回流率、外出劳动力规模变动率、城市化速度变动率、举家城市化迁移比例、农村留守儿童比例等指标,构成城市化稳定性指数。
长期以来,中国的不稳定城市化现实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不稳定和回流,城镇人口增长和城市化速度的波动,以及农民工的非家庭迁移。近年来,前两类情形尽管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但总体上已经较为稳定。第三类情形则是当前中国不稳定城市化的主要症结,引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农民工临时夫妻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人口红利对中国经济作出巨大贡献,而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则是贡献人口红利的主要人群。农民工就业多数是低端和劳动密集型的,是产业结构调整首要的冲击对象。同时,进城农民工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存在于多个方面,其中不公平制度又存在于就业、社会保障以及社会福利领域。当然,这些歧视降低农民工福利,但是未必阻碍已有的城市化进程,因此主要是公平损失而非效率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推力和拉力的消长,也将影响后续的城市化进程。家乡对外出农民工不但有回乡的拉力,还有稳定城市化的阻力。简单地说,这些因素包括社会关系、情感、社会习俗等文化意义上的社会联系,更包括经济和家庭意义上的实质联系。后者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留守在家乡的年长父母的赡养问题,单纯的社会化养老保障体系不足以解放家庭养老;另一类是遗留在家乡的各类资产如何处置,尤其是以宅基地和承包地为代表的集体产权的处置问题。这两类问题将在很长时间内困扰相当大规模的已经进城的农民工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