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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强震再唤“安全城镇化”
时间:2013-05-04 12:38:50  来源:瞭望   作者:金磊 
    4月20日的强震使芦山成为万众关注的焦点。截至4月23日12时,四川全省累计农村住房倒塌7.24万间,严重受损29.56万间;城镇住房倒塌6.71万间,严重受损7.18万间。

  农村成为芦山地震建筑物坍塌的“重灾区”。在宝兴县灵关镇,90%以上房屋坍塌;在芦山县龙门乡,99%房屋坍塌。

  据不完全统计,五年前汶川地震就造成300多万间房屋倒塌,1500万间房屋损坏,80%为农村民房;三年前玉树地震造成90%的房屋倒塌,土木房屋几乎全塌;两年前安徽安庆市和怀宁县交界处仅发生4.8级地震,就使极震区杨桥镇600多户民房成为危房。是什么使我国农村民房逢震必塌、必危呢?

  《防震减灾法》规定,一般的建设工程都要采用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进行抗震设防。城市中的新建建筑都遵从了抗震设计规范,但对于绝大多数农村而言,政府各方对农村民房没有抗震能力的明确要求,技术与管理上都是空白。农村自建房本身就埋下了安全隐患。

  农村自建房多无专业的设计与施工,多是“三无”(无资质、无技术、无图纸)人员所为,很难是安全的房屋。芦山地震造成的农村房倒屋塌提醒我们思考:必须加强以抗震加固为基础的防灾建设,必须做到防灾与设防的城乡全覆盖。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当前城镇化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是增强农村民房抗震、防御相关灾害能力的契机。我国城镇化建设面临的灾害风险,主要有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两大类。尤其要关注建设性破坏,以及贫困脆弱乡镇的“贫困灾害再贫困”的灾害循环链条。要从构建灾难中城乡的真正庇护所出发,大大推进“安全城镇化”建设。

  没有农村住房的安全,“安全城镇化”就是一句空话。解决农村民房建筑安全事项,须抓三件大事:其一,政府要高度重视。建议在四川震区,将民居抗震设防纳入政府管理体系中,政府要试点推进农村民居规划、设计、施工、管理责任的落实,此项工作宜纳入即将展开的灾后重建规划中;其二,专家参与调研设计。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农村民居的抗震防灾(多灾种)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实用、可靠的抗震民居样板结构图样,尤其要帮助农民确定自建房的合理选址,避开沙土液化、软土震陷、山谷下、荷塘边等不安全建设场地;其三,加强灾区安全文化教育。

  建议以抗震防灾标准样板房工程为示范,以点带面,让广大灾民将建设安全防灾民居视为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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