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2日,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秘书处在分析三年来发布的《中国城市化率现状调查报告》、《2007年中国城市化率调查报告》和《2008年中国城市化率调查报告》发现,长期以来在判断城市化水平中居于主要地位的人口比重指标法,存在着城市化率的高低并不能反映城市化质量的缺陷。因此提出将《中国城市化质量评估体系》作为中国城市化研究工程的新课题进行立项,并着手起草了《中国城市化质量评估体系》课题报告书,于2011年2月13日提交城市化委员会主任工作会议审议。
对于已经踏上城市化高速列车的中国而言,城市化的质量决定中国未来经济的高度。在这个重要时期,中国的城市化不但要看数量,还要看质量。协同考虑人口、土地、文化、环境等多方因素的复合型指标体系构建已成为发展的必然。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李兵弟表示,开展城市化质量评估的目的在于:一是引导各个城市树立科学化的城市化发展观,坚定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识;二是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坚持不懈地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三是树立不同区域的典型城市,充分发挥典型城市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从而不断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快速发展。可见,中国城市化不仅需要量的快速增加,更需要质的同步提高,在中国未来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为了避免拉美陷阱,实现中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亟须一个完整、全面的,能考核中国城市化质量的评价体系。《中国城市化质量评估体系》这一研究课题的提出,填补了这一空白。
《中国城市化质量评估体系》是导向性的科学评价标准,不是强制性的行政技术标准。实行累计积分,并依据得分高低对全国省会城市(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县城城关镇等不同等级城市进行分类排行。
《中国城市化质量评估体系》将建立“补丁机制”,依据国内外城市化发展科学研究新成果、新情况,不断调整与完善《中国城市化质量评估体系》,并适时编辑出版《中国城市化质量评估体系》修订版。并欢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城市、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为《中国城市化质量评估体系》的修订与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国城市化质量评估体系》是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城市化得到了极大发展这一大背景下提出的,是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继《中国城市化率调查报告》研究课题之后的又一重大研究课题。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先后于2011年4月28日发布了《中国城市化质量评估体系》编写提纲征求意见稿、于2011年11月16日发布了《中国城市化质量评估体系》征求意见稿。《中国城市化质量评估体系》始终坚持并遵循了系统性、科学性、引导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可持续性、以人为本,以及客观指标与主观感受指标相结合等原则。
《中国城市化质量评估体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担任学术指导,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提供学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