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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成本怎能打夹账
时间:2012-06-27 14:17:49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付小为 
    日前,一份广州市水价“监审清单”曝光。据“清单”所载,一方水被企业多报成本0.348元,比真实成本2.016元“虚高”了17.26%,“分摊”城市供水的输配成本、期间费用和新增成本三个部分。

  这份就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8年至2010年度情况的供水成本监审“清单”,是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从去年2月至今年2月,耗时一年的调查结果。不过,虽然其中涉及多处成本掺水,但它并没有对自来水公司造成实质影响。此前,经过听证会等一系列流程,全面上扬的广州市新水价已于5月21日起实行。

  其实,在今年2月底的广州市自来水价听证会召开前,该市自来水公司曾向社会公开供水成本,此后,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相关的监审报告,两者出入一度引发舆论关注。以现在的情形看,彼时公布的监审内容显然不是全面的。

  “监审清单”暴露的最突出问题集中在新增成本方面。包括饮水工程、水厂改造等内容的项目之下,企业还在核定数5.36亿元的基础上多报了3.42亿元。输配成本、期间成本则有合计0.41亿元的不同程度多报。

  这些问题不但此前未被公布,还通过了相关审批,成为“合理”的新水价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在监审有效运作的情况下,依然不能确保制定价格的公正。而广州还算是监审上具有表率性的地区,其他地区的自来水定价是否有同样漏洞,引人猜测。

  应当说,自来水听证成为调整水价的必要程序以来,于具体价格方案讨论之外,公开水价成本的呼声一直很高。类比对上市公司这类纯经营性企业的财务公开强制要求,很难理解,自来水公司这类具有公共属性的企业在经营透明程度上为何没有严格规范。

  退一步,从自来水企业角度,公布从运营到管理再到人力的各项成本,看上去不存在任何技术难度。自来水企业拥有天然的半垄断性质,水价成本也谈不上商业机密。水价成本的隐秘状态很容易让人将其与企业“猫腻”联系,某种程度上,广州的“监审清单”坐实了这层联想。电力、燃气等其他具有公共属性的产品,与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相同问题恐怕也相似。

  事实上,城市公共产品价格改革早已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两年前,国家发改委方面已有过推进水价成本逐步公开的意见,并以湖南省为试点拉开大幕。但与此同时,地方物价部门的反对意见不在少数。在一些地方,很多不宜公开的行政性成本转嫁到了水价,而不是单纯的企业成本问题。可见,企业自保倾向之外,地方行政阻力在价格改革中同样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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