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金民是一名煤矿工人,现在正在山西省晋中市一煤矿打工。“被拖欠的是我2010年在陕西澄城县一家煤矿打工时的部分工资。”闫金民说,他从2010年2月至2011年2月在那家煤矿干活,一年合同结束后,用工单位拖欠了他8000元工资未付。
2011年2月25日他带着妻儿离开陕西。今年4月23日,抱着碰运气的态度,闫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发帖《关注农民工》,向省长赵正永诉说了自己的遭遇。5月8日上午,闫金民接到了来自西安的电话,“详细询问了我工资被欠的情况,并且让我传真去了劳动合同等证据。”闫金民说,5月11日,闫金民到澄城县领到了被拖欠1年多的8000元工资。“虽然当时下着雨,但心里很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