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 在房屋征收前,大肆抢建发拆迁财或将越来越难。昨日,深圳法制办在其官网公布了《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出未按规定进行处理的违法建筑,在面临拆迁时不予补偿。
补偿方案公示期不少于30日
《草案》提出,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在官网、媒体和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暂停公告,告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等行为。如被征收人违反规定实施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政府对不当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
有关补偿方案向来是房屋征收过程中各方博弈的焦点。本次《草案》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在政府网站和征收范围内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城市更新需要征收房屋的,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面积占被征收房屋总面积2/3以上的被征收人且被征收户数占总户数2/3以上的被征收人认为征 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召开听证会。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法或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涉及的被征收人户数超过50户以上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经市、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新区领导班子议事会讨论决定。
未确权建筑可纳入保障房
征收被征收人居住的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草案》专门提出,因城市更新需要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城市更新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城市更新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在深圳去年以来的大规模城市更新中,拆迁补偿遇到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违法建筑。本次《草案》针对未经确权建筑,进行了特殊的规定。
对于征收范围内未经确权的建筑,区分情形分别处理:属于《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相应规定范围的,依照《决定》及其实施办 法进行处理和补偿;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我市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处理规定处理情 形的,不再补办房地产登记手续,扣减或者补交其补办房地产登记手续的地价、相关税费后,依照有关合法建筑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草案》规定,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的未经确权建筑,不予补偿。此外,《草案》还提出,对未经确权建筑,根据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后,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保障性住房相关要求的,可以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
《草案》亮点
◎因城市更新需要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城市更新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人违反规定实施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政府对不当增加部分将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