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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湖北特色新型城镇化
时间:2011-12-13 10:01:42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楚天舒 

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城镇化承载着现代文明的发展进程。

城镇化的奇异之手,使人口集中化布局、产业集聚化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集约化提供,为优化社会分工和协作、加快生产力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平台。放眼世界,城镇化推进200年,目前已有5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超过80%,发展中国家的城市数量和人口以超过发达国家的速度增长。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化的发展,城市不仅是最具发展活力的区域,而且朝着清洁型、生态型和宜居型方向发展,展示着新型城市化的灿烂前景。地处我国中部的湖北,新型城镇化为经济发展创造着广阔的舞台。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持续激发和释放城镇化的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将为湖北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持久的驱动力。

抓住历史机遇

湖北是我国实行市制最早的省份之一,1926年设置湖北省第一个市建制——汉口市,中外瞩目。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作为相当长时期国家投资建设的重点区域,湖北城镇化的步伐始终未停,总体呈现不断向好的势态。尤其是近年来,湖北坚持以“两圈一带”战略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武汉省域中心城市和宜昌、襄阳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一主两副”建设步伐。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积极推进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88个新农村建设乡镇试点等一系列开创性的示范工程,为走出一条具有湖北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进行了积极探索。

但是,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对湖北城镇化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是总体水平还有差距。2010年,湖北城镇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4个百分点,位列全国第15位。2001年至2010年,我省城镇化年均增幅为0.6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47个百分点。从湖北城镇化水平的等级划分情况来看,城镇化率45%以上的县市只有19个,而30%以下的地区占整个湖北省一半以上。因此,推进城镇化的空间还很大。

二是发展体系还不完善。武汉市“一城独大”,宜昌、襄阳市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区域辐射力有待提高。“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周围缺乏城市群的支撑,这也是武汉、宜昌、襄阳区位优势突出而经济发展还显不够的主要原因。湖北平原地区和山区城镇布局松散,鄂西山区特别是恩施地区以及鄂东北大别山区城镇化水平明显偏低,平均在20%以下。小城镇体系层次也不明朗。

三是文化特色还不鲜明。部分城镇的规划设计求新求洋,照抄省外国外的规划思路,导致城市面貌大小一个样、内地与沿海一个样、国内与国外一个样,“千城一面”,高度趋同。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有的地方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过度商业运作,不惜拆毁大片历史街区与建筑,造成所谓“建设性破坏”。有的在建筑设计上过分追求外在美感和内在功能的完备,文化内涵与特色乏善可陈。

目前,与城镇化推进相对应,湖北工业化发展已进入中期阶段。

我们面临着既要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化,又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双重任务。如果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既会抑制需求的释放,也会阻碍产业规模的扩大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只有城镇化、工业化“两轮”驱动、合拍共振,跨越式发展才能步履坚实。

应该看到,目前正是湖北加快新型城镇化的黄金时期。从世界一般发展规律看,城镇化加快发展的两个标志是人均GDP过3000美元和城镇化率过50%,而我省2010年人均GDP达到3730美元,城镇化率47%,已接近50%,“十二五”期末将达到52%以上。

从全国发展格局看,国家制定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提出要在中部地区培育武汉城市圈等城市群,作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增长极。同时,在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正在由东部向中西部加快推进,我国未来将构建“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优先发展三个特大城市群和八个大城市群,其中,沿长江通道横轴、沿京广通道纵轴以及长江中游地区大城市群都与湖北密切相关。湖北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已悄然降临,我们必须牢牢抓住。

走内涵提升之路

翻开湖北“十二五”规划蓝图,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到2015年,湖北城镇化率将达到52%以上,超过300万以上农村人口进入城镇,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将由6个增加到15个,中小城市由40个增加到50个左右,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由46个增加到100个左右,新型城镇化发展将朝着布局优化、功能强化、生态突出、内涵提升的方向迈进。

这将是一个优化空间布局的发展蓝图。

规划制定了“大小多少”四个字的发展格局。“大”,就是要把城市圈、城市群做大,把大城市做大。武汉是一个特大城市,它的辐射、带动能力正在日趋显现,今后还要继续做大。但是,只有武汉一城独大还不协调,还要把武汉城市圈、“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做大做强。“小”,就是人均占地规模一定要小。湖北“七山二水一分田”,可开发土地资源有限,必须严格控制人均占地规模,通过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城镇化中的土地使用效率。“多”,就是要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做多。充分发挥中小城镇的集聚效应和拉动作用,有效配置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少”,就是村镇要少,将一些小镇逐渐引导并入中心镇,引导农民进入到一些规模较大的村。发达国家和地区城镇化的历程表明,城镇化的过程,是大城市集聚的过程,也是小村镇自然淘汰的过程。

这将是一个强化城镇功能的发展蓝图。

城镇应兼具产业、居住、公共服务和生态环保功能,实践表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强城镇功能的基本保障。继续提高城市交通整体效能,构建以轨道交通、城市快速通道为主动脉,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为支管,以单行道、小街巷和人行过街设施为毛细管的城市道路系统。加强城乡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完善供水网络,2015年全省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加快燃气设施建设,提高燃气覆盖率和供应保障能力,2015年全省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0%。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城镇公共服务体系。

这将是一个彰显生态文明的发展蓝图。

城镇环境决定城镇形象,生态文明是新型城镇化的时代要求,是体现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通过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鼓励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倡导健康、节约、环保的建设模式和生活方式,把节约用地放在突出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城乡能源利用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严格实施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坚持公交优先原则,发展节能环保型公交车和电动汽车。推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大力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抓好城市污水、垃圾、噪音和大气环境治理,广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使城市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这将是一个富有文化内涵的发展蓝图。

湖北是荆楚文化发源地,三国文化、道教文化、首义文化、红色文化影响深远,历史遗迹众多。规划将广泛吸收国内外城市规划建设的先进理念,注重地域、历史和文化特色。加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视历史文脉的传承、发展和宣扬,弘扬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提升城镇文化内涵,彰显荆楚文化魅力。武汉市作为省会城市、华中重镇和历史文化名城,将根据“率先建成文化强市”和“湖北文化中心示范区”的目标,在都市文化发展上科学规划、适度超前、提高品位、形成特色,努力成为全省文化集聚、辐射的中心。其他城市将发挥各自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各地实际,着力在城市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文化人才、文化街区等方面注重地方特色,体现人文内涵,打造城市文化品牌。

弹好“协奏曲”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决不能单兵独进、盲目冒进,而应该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化人”与“化地”相统一。

新型城镇化,化人是目的。要把“减少农民、致富农民”作为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重点,在化人与化地相协调的过程中推进城镇化。如果只求将农村的土地大量“化”进城里,使转出去的农民无法在城镇定居,而在农村务农的人又不能增加收入,化土地与化人口相脱节,那就只能说是“半拉子城镇化”或“伪城市化”。因此,要明确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进一步避免总量偏好、速度优先的价值取向和重城轻乡、重工轻农倾向,摒弃推进城镇化急于求成的惯性行为,真正做到让更多农民转为市民,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土地,得到更高的收入,过上更好的生活;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实现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住房租购以及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城乡发展相协调。

新型城镇化,规划是关键,要把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推进城镇化。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载体,城镇规划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与湖北“两圈一带”、“一主两副”及大别山、武陵山试验区建设规划相吻合、相对接。当前,要特别注意防止大中城市的无规发展,也要高度重视有效治理小城镇建设无序发展。武汉等大城市是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区域城镇体系的总枢纽,在引领城乡一体化的区域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缺失的龙头作用,必须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遍布荆楚大地的小城镇则是“城尾乡首”,必须着眼于建设联结城乡要素顺畅流动所必需的经济网络节点,使之成为城镇体系的最广泛载体。大城市,小城镇,两者偏颇不得。

城镇发展与文化建设相交融。

建设新型城镇化,文化是灵魂,要把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文化发展具有乘数效应,既直接贡献于城镇经济增长,又对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品位有着重要作用。湖北新型城镇化应在城市文化建设中寻找生态文明,在生态中缔造物质文明。生态活力孕育了文化活力,造就了经济活力,经济活力又进一步为城市充实了文化活力和生态活力,生态文明与城市文化呈现出互动互融的发展。要着眼于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在城镇发展和建设中,逐步建立健全同财力相匹配、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同步规划和建设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快完善城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着眼于将湖北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规划和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底蕴深厚的文化名城名镇,把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作为湖北新型城镇化优先发展的产业之一,推动文化资源与资本、市场、科技结合,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推进城镇化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

城镇化是一场深刻变革,会带来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纵深推进城镇化,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建立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要创新城镇化建设投融资体制。我省未来10年每年将新增70万城镇人口,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之相适应。在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必须探索有效的金融支持路径。要突破城乡户籍束缚。不是简单地变换市民身份,而是让具备城市谋生能力的群体连带家属转变为城镇人口,转变居住地和生活方式。要突破土地资源制约。加大土地货币化力度,加快集体土地交易市场建设和流转速度,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经营性交易。以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化,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提高土地收益。同时,在就业、教育、卫生等方面制定强有力的政策,强力推进城镇化步伐。

当今世界的许多政治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充满睿智地认为,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是21世纪改变世界的一件大事。我们可以充满信心地展望,汇入这一洪流之中的湖北城镇化发展,有着广阔的前景、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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