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3个月,我省全面摸清了38545笔债务。昨日,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蓝佛安作了关于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的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7502.96亿元。
报告指出,截至2010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年末余额与本级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5.73%,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后债务率为64.22%,低于多数国家确定的100%的控制标准,我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债务分布】
省本级和珠三角占逾87%
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7502.96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5891.76亿元,占78.53%;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897.76亿元,占11.96%;其他相关债务余额713.44亿元,占9.51%。
从债务来源看,银行贷款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主要“债权人”,占比超过84%,达6314.89亿元。382.90亿元来源于发行债券,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584.05亿元,上级财政转贷221.12亿元。
广东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分布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当。省本级和珠三角9市的政府性债务余额6550.24亿元,占87.30%;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12市的政府性债务余额952.72亿元,占12.70%。
【支出投向】
主要投市政交通民生等
2010年年底已支出的政府性债务余额6189.62亿元中,以市政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土地收储三项支出为主,分别为2599.46亿元、1228.26亿元、845.62亿元,三项合计4673.34亿元,占75.50%。除此之外,用于农林水、教育、乡村公路及桥梁、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业及其他支出1516.28亿元,占24.50%。
其中,截至2010年底,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投向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及污水处理、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民生方面共计336.09亿元。这些举债投入,对加快或提前实现改善民生目标和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风险隐患】
部分地区依赖卖地收入还债
这次审计也发现部分地区及行业偿债能力弱,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不规范,部分债务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等问题。
审计中发现,部分地区、行业偿债能力不足,出现“借旧还新”现象。截至2010年底,全省有负债的高校和医院中,有5所地方所属普通高校和23家地方医院收不抵支,存在债务偿还资金缺口。同时,部分市县交通运输部门为偿还到期的政府担保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借新还旧21.51亿元、财政部门拨款2.5亿元。
部分地区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较大。截至2010年底,有20个市级政府和57个县级政府合计1802.12亿元的债务余额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报告指出,我省现有7个市本级和5个县(市、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高于多数国家确定的100%的控制标准。
此外,截至2010年底,全省省、市、县三级政府共设立融资平台公司241家。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859.53亿元,占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38.11%。审计发现,部分融资平台公司管理不规范,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弱。有39家融资平台公司存在注册资本金不到位、虚假出资等问题,涉及资金13.56亿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蓝佛安说,未来广东省将从严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职能,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相结合和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长效管理机制,并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