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厅长刘小燕接受专访 —— 借力“三公”公开 深化预算改革
【新闻背景】
8月4日、5日,陕西省商务厅、科技厅、农业厅等10个被列入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单位的省级部门在各自网站上公布了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数。此前的7月23日,陕西省财政厅公布了2010年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汇总数据。据悉,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以来,陕西省继北京市之后成为全国第二个公布“三公”经费情况的省级政府。
8月11日,陕西省财政厅厅长刘小燕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该省“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情况回答了有关问题。
去年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支出7.27亿元
公开得到各方面理解支持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陕西省“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背景和有关情况。
刘小燕:“三公”经费公开是财政预算公开的重要内容。陕西省委、省政府对预算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我们积极做好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省政府部署,我们从编制2011年预算开始,在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中选择了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等10个部门启动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工作,10个部门已于3月中旬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本部门预算和相关说明。
7月20日,在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受省政府委托,我们在报告全省201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时,一并报告了2010年省直机关“三公”经费情况。经汇总统计,我省2010年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共支出7.27亿元,其中公务出国(境)0.29亿元,公务接待2.05亿元,公务车辆购置和运行维修费用4.93亿元。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当天晚上,我们即公布了省级2010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从公开以后的情况看,各方面反响良好,对我省及时公开“三公”经费给予了充分理解和支持。“三公”经费的公开,也体现了我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阳光、责任政府的执政理念。
两三年内省级所有单位都要公开预、决算数据
要求地市也积极推动公开
记者:为什么这次只有10个省级部门公开“三公”经费,其他省级部门公开的日程表有了吗?
刘小燕:在省本级“三公”经费公布以后,我们有10个省级部门也对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向社会予以公布。之所以是这10个部门进行公开,主要是因为我省“三公”经费公开是和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同步的。2011年我省纳入部门预算公开试点的省级部门共有10个,那么,这10个部门也就必须公开“三公”经费。同时,省政府要求,今年未参与部门预算公开试点的单位,有条件的也可公开“三公”经费。
2012年,省级单位要继续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只要纳入了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就必须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公开的内容要进一步细化,相关说明要更加细致,并加强历年数据的对比分析。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到3年内,除有法律规定外,我省省级所有单位都要公开预、决算数据,全面实现公共支出公开透明。今后,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将成为常态。
同时,我们要求地市比照省级做法,积极推动“三公”经费公开。
“三公”开支应为公务必须,又要最大限度地节俭
将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记者:从各单位现在已经公开的“三公”经费开支数据看,您认为合理吗?
刘小燕:“三公”经费是单位履行职能职责、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成本开支的组成部分。看一个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水平是否合理,和它的“三公”支出多少有关系,但并不是绝对对应的关系,关键还是和它所承担的职责、工作的性质、任务有关。单位承担的职责越多、任务越重,“三公”经费开支相对就多了。再一个,还要看其开支是否必须,如果是因为公务需要必须开支,同时是最大限度地节俭,那么这个支出就是合理的。反之,就是不合理的。
记者:陕西省将采取哪些措施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刘小燕:公开“三公”经费只是手段,最终目的在于加强行政支出管理,努力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陕西省委、省政府对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经费规模特别是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非常重视,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制订压减行政经费开支的具体办法。有关部门分别从加快推进公车改革、加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建立健全党政干部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意见。下一步,我们将以“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健全各项资产配置标准,逐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的管理,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