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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是广东社会建设的关键
时间:2011-07-19 14:16:06  来源:罗林虎网络工作室  作者:罗林虎 

 

 社会建设与改善民生息息相关。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对此作了明确部署: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党着眼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党中央正视并高度重视这些新出现的民生问题,并开出了“社会建设”的新处方,广东社会建设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这一重要精神。民生问题就是任何政府管理社会都必须加以妥善解决的最基本问题,也可以说是政党的执政之基,巩固政权之本。

 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主要包括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完善社会管理、调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以及这些方面的改革和建设。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本原理,可以成为研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逻辑起点。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强调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这是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认识、新概括,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意义。

 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1月份召开了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提出,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汪洋书记在会议上强调,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建设“幸福广东”的重头戏,并且强调今后每年省里都要做几件实事,即改善民生的实事,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并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建设幸福广东作为“十二五”时期工作的核心要求,落实好“十件民生实事”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发展的成果。

 今年1月份,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黄华华省长代表省政府向全社会郑重承诺,今年将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包括:向全省特殊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千方百计促进就业,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城乡防灾减灾和环境工程建设,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

 

问题:

 

问题一:广东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是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更是举世瞩目。但相对而言,民生改善相对滞后:一是市民的教育、医疗、住房、食品、出行费用不断攀升,物价上涨过快,市民支出不断增加;二是城市困难群众和非珠三角尚未脱贫的粤东、粤西、粤北等底层生活群体的基本生活状态亟待改善;三是县一级以下很多食品卫生监管处于真空状态,缺乏制度化常态性监管,要到一出事,才市场大检查,缺乏制度化。

问题二:政府转型不到位,民生公共服务机制短缺,社会福利等民生支出占GDP或财政支出的比例至今还无法可依,执行起来就会有难度。目前很多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供给还有待完善,虽然说现我省已经不完全依据GDP来考量政绩,但考核官员主要依据还是以GDP等经济增长为指标,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目前政府还是不太重视将公共服务的供给状况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有些基层政府认为公共服务就是贴钱的,多做多错,这就导致了许多地方政府对于民生责任意识的弱化,导致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上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

问题三:省政府半年来已经实施的“十件民生实事”,在工作推进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就业方面,目前形势依然严峻,今年我省大学层次毕业生数量将达到峰值,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大学生就业压力会很大,如何缓解就业压力,劳动力之间的矛盾及需求与供给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很突出;养老保险方面,存在覆盖面较窄、缴费门槛偏高、省级调剂能力弱、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分布不均衡等;医疗保障方面,县级以下保障水平低、统筹层次低、农村卫生服务能力较低等;保障性住房尤其是廉租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由于需求多、要求高、投入大,与地方各级政府有限的筹资能力形成矛盾;收入分配同样存在着不公的现象,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偏低等。

 

建议:

 

 1、社会建设必须加大的财政投入。财政投入不足是广东社会建设落后的根本原因,为此,重视民生的社会建设就必须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市民免费教育投入;加大市民免费医疗的投入;加大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如果不加大对民生方面的财政投入,不加大对弱势群体的资金投入,社会建设就会落空。

 2、社会建设的发展思路要改变以往单纯追求GDP增长而不重视民生建设,甚至于破坏生存环境的发展方式,要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首先要改善民生,改善人民群众的经济状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使经济发展与民生幸福建设相协调,将广东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落到实处。为此,要改变单纯对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的“GDP崇拜”,要主动调低全省生产总值的增长目标,要把更多的政策和资源投向民生。

 3、加强社会建设要有立法保障,当前我省医疗、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占GDP或财政支出的比例至今还无法可依,所以健全广东省社会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相应的立法,惟有加强社会建设的法制化建设,民生问题才真正有法可依,还要有法必依,很多难点民生问题才能实实在在地得到解决。

 4、社会建设要扩大就业服务。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千方百计扩大和稳定就业,特别要切实做好大学生、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重点是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女子免费入读技工学校和农村劳动力免费参加技能培训等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学习提升技能,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与广东扶贫“双到”相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5、社会建设要努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水平,为人民群众编织结实细密的社会保障网络,优先解决人民群众生存保障的基本权益问题,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体面尊严和有保障的生活。强化社会保障服务,要逐步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当务之急是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努力做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对全省人民的社保体系要全部建立起来,强化体制保障服务。

 6、社会建设要强化稳价安民服务。充分运用价格调节食品价格,以产销对接为核心,以降低农民支出为依托,以价格调节基金为支撑,以服务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为宗旨,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稳定市场物价,构建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

 7、社会建设必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民生、民主和民权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密不可分。要稳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使广东人民群众感到更加幸福。要强化基层改革配套服务,把县级、街道办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明确服务功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平等的公共服务,让社会公平正义得到贯彻,让人民群众的幸福更加有保证。

 8、社会建设必须努力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谋求经济社会最大限度的发展,以最小的社会成本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满足人们的生态环境需求。社会的进步与人们得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紧密相连。社会愈进步,人们对生态环境需求的质量要求也愈高。生态环境需求是随着现代经济社会进步而变化的自然需求,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科技革命,社会建设要实现生态与经济、社会与环境、人与自然界的和谐互补、协调发展。

 广东省委、省政府加强社会建设要从民生这个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真正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推进社会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更能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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