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自治旗,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特区、林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均隶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县级民族自治地方。
数量
我国共计3个自治旗,分别是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背景
新中国建立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得到了全面贯彻实施。进入19世纪50年代后,我国在内蒙古进一步推行蒙古族区域自治,自治区内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几个少数民族先后提出了认定族源、族称、聚居范围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要求。
根据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对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进行社会调查、做好民族识别工作的有关政策,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工作组用了几年的时间,对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3个民族的情况做了全面的社会调查。查清楚了他们的族源、民族自称等方面的情况。对他们的民族历史及当时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经济文化、生活特点作了全面的了解和考证。?在此基础上,先后成立了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有力地增进了自治区内各民族的团结和自治民族内部的团结,实现了这些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为他们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