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城市化与乡村振兴从来不是对立的。按照国际上替代城市概念的“人口稠密区”概念,我国不仅绝大部分建制镇是属于城市范畴,就连一些村庄也属于城市范畴。其实,乡村振兴成败主要面临两个彼此关联的问题,一是未来城乡人口布局变化趋势,二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力度。有关这两方面的判断与决策,均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空间大小有关。市场作用空间足够大,乡村便可振兴;市场作用机制不畅,乡村振兴无从谈起。
在目前的政策讨论中,有一种意见把城市化与乡村振兴对立起来,担忧进一步推进城市化会妨碍乡村振兴。我并不认同这一看法。城市化不是多大的难题,采用较易接受的说法,我国人口高峰期的总量约15亿或略少,如果这个时候乡村人口有3亿,意味着城市化率约为80%,这已经是发达国家的城乡人口布局特征。进一步估计,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化率提高速度会减慢,每年平均提高约1%,那么,在2038年前后,我国城市化率会达到80%。按这个判断,我国在20年内,约有3亿人需要进入城市,平均每年约1500万。这意味着城市人口总量还会显著增加。实现上述目标看起来任务艰巨,其实不然。我国现有城市化水平可能被低估。
按照国际上替代城市概念的“人口稠密区”概念,我国不仅绝大部分建制镇是属于城市范畴,就连一些村庄也属于城市范畴。我国设有中心小学的村庄,估计近半数符合“人口稠密区”的标准,考虑到未来可能发生的调整,今后保守估计还有近万个村庄不会是真正的农区村庄,即那里的人口基本不是农场家庭。
现实中,我国农村大量的所谓农民,已经不是真正的农民,我把他们称为不真正下地的“地畔农民”。我国真正以农业为主业的人口,现在应该在4亿左右,而实际的城市化率估计已经达到65%以上。这意味着,今后每年需要进城的实际人口应该小于1500万人,待“城市化”的人口也不是3亿,而是不到2.3亿。全国各类城市发展到3500个左右,这样也不需要将每一个建制镇当做“城市”,就是踏踏实实的农村镇,全国这种镇可以有三万至五万座。现在讲的农村“三产融合”、乡村旅游、农业服务,都在这样的镇上。
有人担心中国土地资源缺乏,不能搞城市化。其实,我国是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低,而非缺乏土地。中国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如果达到深圳的水平,GDP再增加3倍,也不用增加建设用地。如果真是缺乏土地,则更需要搞城市化。
农业进一步现代化以后,20%的乡村人口中,真正的农业专业人口会在1亿左右,占未来15亿人口的6%左右。其他约2亿在乡村居住的人口,多是与农业有一定关联的人口,尽管他们不是真正的农民。
国际学术界还有一个发现,在距离一座城市半小时车程范围里,农业水平要高于其他区域。我国农业发展状况,也证明了这一点。我国长三角、珠三角都市区周边一带的农业水平相对较高。这是因为距离城市较近的区域,农户易分享城市文明和先进技术,也容易吸引年轻人从事农业经济。按这个规律,如果我国城市数量能扩大到前述那样的规模,并且能在农区能适当均匀分布,对农业现代化大有裨益。
这方面我们要学习荷兰。荷兰的平均国土面积的人口密度比我国“胡焕庸线”以东区域还高,但荷兰农业普遍实行家庭农场制度,城市化率高达90%。荷兰学者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全荷兰就是一个城市,这是因为荷兰的小城市分布相当均匀,任何一个家庭农场经营者都能十分方便地分享城市公共服务,尽管他们在自己的居住点没有城市设施。
有些朋友因担心农村人才走失而不赞成城市化。我自己的调查就否定了这种看法。村庄人口大量出走的情形主要发生在农业效率很低的地方。农业效率高的东部地区完全不同,不仅土地绝无撂荒,且真正下农田的专业化农民基本是中青年,甚至是大学生。现有农村穷人更需要城市化。
推进城市化,吸引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进城,城市自己首先要美好。我国过往城市发展的一个优点,是相对富裕的居民与相对贫穷的居民,不像有的国家那样,在居住区上高度分离。这个优点要继续坚守,并进一步优化。我们的缺点是,居民区建设用地的比例太低,房地产行业政策机制不合理。这导致房价居高不下,连城市中产居民也只能住多层住宅,独栋房屋只有极少数富豪才能享有。这样的城市缺乏魅力,不利于居民健康。高房价还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进入门槛,限制城市化推进。
农村不美,中国不会美。反过来说,城市不美,农村不会美,中国也不会美。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不是对立的,二者可以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