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妇女”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遭受性骚扰、性侵害的频率高。农村娱乐设施少,娱乐方式陈旧,女性的活动范围有限,空间狭窄,跟男性在生产生活方面见面的机会多,她们有时不得不容忍农村男性的粗俗下流话和一些不文明的举动。有些软弱的妇女甚至多次受到周围一些不怀好意男性和外来流动人员的强暴。二是婚外情增多。“留守妇女”长年累月留守家中,许多重体力活自己干不了的,就需要请其他男性帮助,她们因长期的寂寞与无助,容易产生婚外情。三是生活艰辛还得不到应有的回报。“留守妇女”在家里不仅要操持家务、抚养孩子、赡养公婆、劳作田地,还得承受着缺乏丈夫关爱的感情折磨。同时,有些农村壮劳力外出打工后,寻花问柳,成为现代“陈世美”,他们有了新欢之后,回来闹离婚,使得留守妇女们产生沉重的精神压力,极大地影响了她们的心理健康。
上述三大问题不仅给许多“留守妇女”带来了永久的伤痛,也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不稳定因素。1、丈夫背叛自己后,留守妇女既受委屈又不会向人倾诉,心里产生烦恼和极度不平衡,导致走极端,轻者自己喝农药自杀,重者杀夫泄愤。另外,留守妇女的婚外情被丈夫发现后,若处理不当,也容易使矛盾激化,引发恶性案件。2、有些夫妻因长期分居,双方缺乏感情交流与沟通,又因彼此生活环境不同,渐渐产生距离,感情日益生疏,产生了矛盾又缺少化解机会,直至难以维系夫妻关系而分手。3、“留守家庭”中缺少了一个人身、财产安全的强有力的捍卫者,致使农村偷盗、强奸、伤害案件增多。还是以苏中某县为例,2008年该县发生在农村的盗窃案件占整个盗窃案件总数的71%;破获的15起强奸案中,发生在农村的就有11起,其中受害人为“留守妇女”的就占了4起。
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现状,关系到她们的心理健康和人格健全,这是农村妇女权益的重要部分,更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研究,尽早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以妥善解决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