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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求城市化与留守儿童权益的双赢
时间:2011-06-20 15:00:40  来源:葛如江的博客  作者:  
   11月20日是“国际儿童日”,全世界儿童共同的节日。这一由联合国发起成立的纪念日,其目的是促进儿童保护、福利和教育等事业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把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当作国家的根本大计,不断为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和环境。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农民进城务工,出现了大量的留守儿童。据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目前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4000多万人,并且这一数字仍在持续增长。

  留守儿童的问题,是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的产物。孩子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才能上正规的公立学校;在父母打工地,没有他们的课桌,除非交上不菲的赞助费或是跻身各种资源缺乏的民办学校。因此,很多孩子与父母只能骨肉分离,留守农村,由此引发出留守儿童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等问题。

  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孩子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有关文件,努力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但不少地方政府从地方利益出发,在执行中央文件精神、免借读费招收农民工子女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入学时,设置了一些关卡,使得相当多的农民工子女被剥夺了与城市儿童平等进入公办学校的资格。

  在保护留守儿童权益问题上,各级政府应承担起主要责任,将留守儿童问题与城市化战略联系起来,统一规划,多方面入手,配置教育资源,调整教育结构,完善城市管理和社会救助制度,让留守儿童尽可能多地不再留守。

  不少有识之士认为,应在城市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廉租房,让他们在劳作的城市安家,家庭团圆,过上体面的生活;进一步开放民间办学的资源,让民办学校得到与公立学校平等竞争的机会,吸纳更多的优质师资,让孩子在父母身边上学。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治本之策在于,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政府应制定和实施相应政策和配套措施,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使流动的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市民平等的权益。

  我国城市化进程已成为一股不可逆转的潮流,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追求城市化与留守儿童权益的双赢,应当成为中国社会不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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