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2019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其中明确要求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专家顾问、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关键在资金和管理,要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和加强管理,坚持政府监管和村民自治两条腿走路。治理农村点源污染要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简易排污许可证制度,治理非点源污染要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农村环境整治责任考核及奖惩机制。”
宋国君认为: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人居环境矛盾最突出的是垃圾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差”问题。农村垃圾污水问题主要是由生产生活污染造成,如散养粪污问题,垃圾围村、临河、堵门问题,垃圾中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农药、化肥随雨水下渗、排入河道,都威胁着水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