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周天勇日前撰文《从数据角度看我国城乡发展战略》指出城乡发展战略、体制和政策需要符合客观规律。他说,不能无视我们如此规模的农村和农业,以及农民工人口和劳动力的财产、公共服务、创业、就业、收入。
全文如下:
当学者大谈产业升级、消费升级、扩大中产阶层,IA技术、数字经济、智能无人化工作,当房地产领域专家们争论城镇的房价是上涨还是下降,当财政专家们讨论土地出让金怎么分配,当前些日子一些学者判断中国很快甚至已经超过美国时,当两会上议论农村没有人种田而农民不应该从农村出来,当城市专家们争论农民工是回乡创业还是在城里包容他们就业,当农业经济学家们争论土地不能流转交易以让农民回乡有个保障等等时,可能失去了一双客观的眼睛,忽略了中国城市和农村、农业和非农业、农民和市民、耕地和劳均等关系中一系列数据所展现的国情。
1、按自身人均GDP水平相比:城市化水平滞后22%
本应该城市化的,在农业中多淤积了3亿人
与东亚经典模式国家和地区人口自由迁移下的城镇化相比,在同样人均GDP水平的发展阶段上,户籍城市化滞后了近31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城市化滞后了15个百分点。将户籍城镇化和常住城镇化加以平均,我们城市化水平也就在50%的水平上。就是说,中国人口城市化总体上看,比东亚经典模式国家和地区滞后了22个百分点。从时间上看,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省达到50%城市化水平的年份为1953年、1976年和1967年,与其相比,2016年我们分别滞后了63年、40年和49年。
人均GDP12500(国际元)中国与东亚经典模式比较
2016年我们人均GDP12569国际元时,农业领域就业的劳动力比例竟高达27.7%。,比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省同人均GDP水平发展阶段分别高出9.7、7和18.85个百分点。需要指出的是,表2中我们比较的是东亚经典模式国家和地区20世纪70和80年代的农业劳动力就业比例数据,随着20世纪后20年和21世纪前20年中,农业机械化、水利化、电气化、化学化、生物工程化、信息化、网络化等方面的技术进步,以及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农业领域需要的劳动力越来越少,比例也越来越低。
2、 与同发展水平地区相比农业就业比率高了15%
在农业领域中多淤积了1.12亿劳动力
同发展阶段的农业劳动力就业比例
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省农业劳动力就业比例为27%左右的年份分别为1962、1983和1966年,我们2016年为27.7%,分别落后了54年、33年和54年。2016年,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省地区,与我们一样,也是农户家庭农业模式,其农业领域就业劳动力比例下降到了3.5%、4.9%、4.9%之低,我们农业领域中劳动力就业的比例,就目前的技术和装备水平和农业生产现代化的需要看,2016年至多也不应当超过10%,比较优化的配置比例应当在8%左右。
可以看出,2016年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省和美国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分别为20990万人、227万人、129万人、55万人和234万人;农业就业每个劳动力平均耕地面积分别为33.83亩、20.90亩、21.81亩和1070亩,而中国只有9.64亩。中国除去规模化程度高的国有农场,以及人均耕地水平的新疆和东北地区外,其他地区农业劳动力平均耕地估计在5亩左右。
3、农业劳动力平均耕地只是日本和韩国的1/3到一半,不到美国的百分之一
耕地、劳均耕地、农业增加值比较
中国2017年农业就业和非农业就业增加值劳动生产率比为1∶4.14,农村居民、城镇非户籍居民和城镇户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1∶1.833∶3.059。7.76亿就业劳动力中有27%左右,即2.1亿劳动力从事农业,有2.86亿农民工,较稳定地在非农业中就业的劳动力仅只有2.8亿,只占全部劳动力的36%。农业增加值劳动生产率只有31935元,而非农业增加值劳动生产率则高达132237元。这部分农业和不稳定就业的64%的劳动力,他们的家庭处在中等收入的下部,以及低收入层次之中。
4、农村居民与城镇户籍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
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其中城镇户籍人口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100元,非户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00元,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3432元。
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省农民家庭除了农业收入和到非农业领域工作的工资收入外,还有以土地为小资本创业办中小企业收入,以及土地入股、出租、交易等财产性收入,我们农民家庭后两项收入占比很少,甚至为零。
5、城乡发展战略、体制和政策需要符合客观规律
1980-2015年间错过城市化人口的数量(万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应有农村中老年和错过城市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次人口统计公报和各年国家统计局人口抽样调查数据估算。
经济结构比较
我们至今还是小农业和大农村社会的国家,还有如此多的劳动力冗员在农业领域中,还有如此低的劳均耕地水平,改革开放前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和劳动力就业体制所影响,而改革开放后农业就业人数和劳均耕地面水平积不能如东亚经典地区那样理想地减少和提高,则是户籍体制改革滞后、城镇不提供公平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土地因产权不清和不能交易等退出,以及住房体制严重扭曲造成的。
实际上,有一些农业经济学家们,过分地渲染农民人口向城镇迁移过多会影响城镇的稳定,限制土地交易是为城镇经济不景气时农民回乡得以保障,土地交易可能使农村发生两极分化,劳动力过多向城镇流动会影响粮食安全等等,可能了误导城市化战略方向、体制改革进程和干扰了政策制定,是中国目前城市化50%(户籍城市化与常住人口城市化平均)和农业劳动力就业比例27%与东亚经典地区同水平发展阶段城市化72%和15%相比,极度扭曲的重要人为原因。
无视这样巨额规模农村和农业,以及农民工人口和劳动力的财产、公共服务、创业、就业、收入,何来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何来拉动经济增长速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