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抱团养老”还需公共管理跟进
时间:2017-12-20 10:17:59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汪昌莲 

    2月22日,69岁独居城西的张阿姨打进热线,希望找几个志同道合的老人,组织新家庭,像兄弟姐妹一样抱团养老。一石激起千层浪。抱团养老的想法一下子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很大关注。目前,张阿姨的农家小别墅里一共住着7户人家,大家互助互爱,生活和谐。这可能是中国首个“抱团养老”的成功案例。(12月19日《都市快报》)

    置疑,家庭是法定养老主体和老年人养老的基本保障。然而,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进、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城乡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问题。在如此语境下,杭州这位张阿姨利用200多平方米的小别墅,接纳6对夫妻共同生活,探索出中国首个农村“抱团养老”新模式,是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一种融合,将会成为公共养老的一种有益补充。

    成本低,是“抱团养老”的首要优点。对农村老人来说,要是进养老院,每月至少需要1000多元的费用,对自己和子女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而“抱团养老”,可以实现“低成本”互助。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抱团养老”模式所需的公共投入也相对较低,甚至可以“零投入”。同时,机制灵活、操作方便,是另一大好处。特别是参与“抱团养老”,提高了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不仅在生活上可以互相照应,还能在精神上互相慰藉,晚年生活因此变得充实和丰盈起来。

    然而,对于抱团互助型养老模式的具体管理,至今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当遇到涉及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问题时,到底应该适用哪一套办法,至今仍不明确,这为“抱团养老”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埋下了隐患。可见,从长远来看,虽然“抱团养老”是一种群众自治、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良性发展模式,但如何整合更多城乡资源为农村老人提供优质服务,如何为农村社区的“抱团养老”模式提供体系化、制度性支撑,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因此,“抱团养老”模式,还需公共管理跟进。必须将“抱团养老”纳入公共养老服务体系,进行统一规范。首先,政府应实行政策扶持和精神帮扶双管齐下。一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抱团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强化农村、社区公共医疗服务,落实老年人相关补贴制度,着重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等问题。另一方面,开展亲情牵手活动,鼓励大学生、部队官兵等青年群体与老人结为国策亲戚,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和亲情抚慰。特别是推动“抱团养老”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行日常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优、奖励等,不断完善和提升“抱团养老”模式,使其健康有序发展。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