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日前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陕西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养老市场”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已是大趋势,不仅是陕西,包括上海、江苏等地都通过政府发文,为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民间资本进入养老领域,不仅带来了服务的增量,推动缓解了公营养老床位的短缺。除此之外,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还改变了公营养老服务模式单一、雷同的格局,民间资本可以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满足老龄群体多层次的消费需求,提升了老龄群体的幸福感。
“养老市场”全面开放,政策支持固然重要。但是,养老产业作为一个投入大、回报慢的行业,要鼓励民间资本的进入,仅靠一纸红头文件还远远不够。作为政府,需要拿出更多实实在在的资源支持,打消民间资本的后顾之忧。
民间资本进入养老领域,早已有之,但许多民办养老机构都遭遇了种种困境。例如,最为典型的就是,相比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收费要高太多。这导致许多民办养老机构少人问津,而公办养老机构则一床难求。
民办养老收费水平为何居高不下?这首先源于民办养老的建设成本过高,比如建民办养老院,土地成本就非常之高,许多民办养老院不能像公办养老院一样,无偿获得土地资源,而是通过市场价格高价购买土地。国家虽然要求对民办养老院用地给予优惠,但这一政策很难落地,有些地方还严卡土地审批关,导致民办养老机构有钱也难买地,只能高价租赁房屋或土地。
所以,开放“养老市场”,必须要开放相关资源。比如在土地方面,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老龄人群需要,把养老土地列入年度建设用地规划。同时,也可将许多公有性质的闲置建筑充分利用起来,例如可以把景区疗养院等多余的政府楼堂馆所改造为养老院,由民办养老机构接手。
在税费优惠方面,民办养老机构,也难以享受和公办养老机构同样的待遇。例如,国家现行税费政策等仅限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难以享受到优惠待遇。
就此而言,国家应当进一步明确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养老机构无论营利还是非营利,都承担公共服务的职责,所以理当一视同仁。不能用有色眼光看待养老机构的“营利”,举办养老机构如果无利可图,民间资本怎么会有热情?
此外,在资金补贴方面,政府财政对于公办养老机构有各种完善的资金扶持和补贴政策,而民营机构所享受到的,则相对较少。
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该做到对养老机构的补贴,不能分公办和民办,而应补贴到人。每个老人享有政府发放的固定养老补贴,老人进入哪个养老机构,哪个养老机构就可享有这份补贴,让民营与公立养老机构平等竞争。
“养老市场”开放,只是第一步,开放之后,更重要的是政府的配套服务。希望更多地方继续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供更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