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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中国出台房产税的概率是零
时间:2016-10-18 10:57:42  来源:新浪新闻   作者:马光远  

    我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中国“当前房价的态势势不可持续”的观点完全认同,但对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议通过“房产税”来控制房价上涨则表示“呵呵”。很显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中国未来出台房产税缺乏正确的解读。按照目前的情况,我一直认为中国不可能在短期内出台房产税,而且,以后即使时机成熟出台了房产税,也不是为了抑制房价的上涨。古今中外,房产税的出台从来都不是为了抑制房价,而是出于财政创收的需要。

  就是因为诸如此类的误导,老百姓把抑制房价的希望寄托在出台房产税上。一个国家的老百姓,居然希望政府在自己身上多征税,这样的“觉悟”,的确令人感动。但这完全是专家们误导的结果。从理论及欧美等国的实践看,建立在土地权属永久基础上的房产税作为持有环节的税收,通过增加房东的持有成本而能够促进房价的合理回归。但是,这种房价的回归并不是各国征收房产税的直接目的。很多国家的房产税征收目的,大多就是为地方征收提供最主要的财政收入,特别是,各国的地方政府,在征收房产税时,制度设计上尽可能的不引发房价的剧烈波动。以为出台房产税就能够抑制房价,等于羊相信狼在今天吃了羊之后不再吃羊。

  但是,每一次中国房地产政策的调整,总有很多人问我房产税的问题。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在分析房地产走势时,从来不谈房产税。原因很简单,我认为五年内出台房产税的概率非常低,房产税不是影响短期房价走势应该考量的因素。但因为媒体的炒作,专家的误导,房产税成了国人讨论房价走势时担忧的主要因素。比如,媒体报道,10月8日,上海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被视为房产税即将出台的信号之一。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近日在接受采访时在被问到具体出台时间时,他表示,“具体通过时间不好估计。目前草案已经有了,到了下决心的时候,要走全国人大的三审制程序,还要有征求意见,如果明年能够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就已经很快了。”

  在此之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房地产税的立法步伐,但是,房地产税方案仍然在起草。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曾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财税法专家刘剑文也表示“本届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甚至更早,2014年,财科所的原所长贾康曾表示,具体时间表来看,2015年房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房产税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

  我不知道这些专家为什么这么急切的希望房产税尽快出台,我妄加猜测,也许这样他们有了某某法的“立法者”身份的荣耀。但愿我是瞎猜。但不管如何,在我看来,目前征收房产税的条件完全不具备,房产税2016年完成立法、2017年正式全面实施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今天,在中国对疯狂的楼市进行调控的时候,我仍然认为,房产税2017出台绝无可能,这两年出台的概率是零,五年内出台的概率低于50%。

  原因很简单,迄今为止,我们在房产税的问题的诸多问题上根本没有形成共识,没有在制度和配套层面做好准备。我承认,从长远而言,中国房地产领域的税费改革是必须的,通过总体设计,如何对目前的税费体系进行调整,并纳入统一的房产税,这个大方向没有错。从房地产的健康发展,以及地方财政的收入而言,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争论了10多年,我们在房产税征收的最基本的问题上都没有达成任何共识。比如,房产税的名字,以前叫物业税,后来叫房产税,再后来又叫房地产税。我本人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房产税和房地产税有何区别。请教了很多大腕,也是语焉不详,说不清楚。一个到现在为止,在名称上都没有达成共识的东西,怎么可能很快出台征收,这不是开玩笑吗?

  我不知道,这些动辄预测某年房产税要出台的专家究竟是天真,还是烂漫。房产税的当务之急不是着急出台一个不成熟的没有共识的法律文本,而是通过广泛的讨论,形成基本的共识,摆脱“功利主义”思维的桎梏。在启动真正的立法程序之前,最起码应该讨论清楚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房产税征收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抑制房价,抑制投机,还是为了增加地方收入;

  第二,房产税与房地产领域其他税收的关系如何。收了房产税,其他的那么多苛捐杂税还收不收,如果收,税收占房价的比例将超过70%,羊毛剪个没完没了;

  第三,房产税和土地出让金的关系如何。应该明确回答,征收房产税后,土地出让金是取消还是照收?

  第四,房产税是财产税还是调节税。起征点应该是多少,每个人免征的面积多大?

  这些问题搞不清楚,就打着抑制高房价的旗号出台不成熟的房产税,很有可能是一次立法灾难。有些对中国立法实践不太清楚的,以为进行立法规划,以为有了草案,然后人大三审,就快了。我要告诉各位,我们的很多重要法律,立法周期都超过了10年,比如反垄断法,物权法,不知道草案出了多少次,审了多少次。我们的民法典,从我上大学就听说人大准备立法,到现在为止都遥遥无期。不要一听风,就是雨。最近我看到某个我前面点名的学者承认,目前看来,可能做不到一年内开征房地产税,现在立法过程还没有正式启动。

  这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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