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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实施意见 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
时间:2016-09-30 14:49:19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汪乔 

    记者9月28日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括5个部分共20条。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吴劲松在发布会上介绍,未来我省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和能力,并增强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到202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35%。”

  据了解,《实施意见》提出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推动“五有并轨”和“三权落实”,进一步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进一步完善新型城镇化保障机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和能力,包括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积极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机会、建立满足新市民需求的住房制度、加大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力度、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农村“三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重点是确保有意愿有能力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应落尽落,建立健全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衔接机制;通过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鼓励依托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项目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研究建立常规化的宅基地尤其是单宗零散宅基地退出机制;以市县为重点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此外,在鼓励农业人口转移方面还创新添加了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融入城市”、“鼓励依托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项目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

  同时,我省将增强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着力提升中心城市吸纳人口能力、培育发展一批新生中小城镇、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推动新型城市建设、辐射带动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是打造特大城市和Ⅰ型、Ⅱ型大城市。争取若干个具备条件的县改为市或区。增强中心集镇的人口集聚功能,积极培育特大镇和80个左右特色小镇。实施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和城镇旧房改造工程,加快公共交通枢纽、公交首末站等交通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加快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海绵城市。

  我省还将强化新型城镇化保障机制,健全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促进土地要素优化配置、拓展城镇化融资渠道、落实“两挂钩一倾斜”政策,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争取国家支持我省适当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推动省级预算内投资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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