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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布“治超”意见:双排运输车严禁驶入高速
时间:2016-08-19 16:56:23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沙雪良 贾婷 

  18日,交通部、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对下一阶段治超提出全面部署以及《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国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的治理进入新阶段。根据新规,自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普及标准货运车型。 

  擅自拼改机动车将严处

  据了解,2004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但近期在局部地区,货车超限超载现象还较为突出。

  《意见》提出,加强车辆生产和改装监管,生产、销售拼装或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依法严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无证出厂及货证不符行为,暂停或撤销违规车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货车非法改装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对此,交通部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

  今后治超统一执法标准

  《意见》明确,今后治超将统一车辆限载执法标准。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称重。

  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

  对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禁与部门保障挂钩

  《意见》要求加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超限超载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将运输企业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实行超限超载车辆保险费率上浮制度。

  《意见》还要求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清理涉及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的各类收费项目,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同时,保障治超执法经费。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经费保障挂钩。

  单排运输车两年整改完

  据了解,全国汽车物流企业约有300家,共有车辆运输车3万—4万辆。

  据交通部运输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内车辆运输车普遍严重超载,80%以上的市场运力是“双排车”。国家标准车型可装载汽车6—7辆,非法改装的“双排车”却可装载21—24辆。

  而新标准车型装载量为8-10辆,长度限值22米。9月21日后,双排车辆运输车将严禁进入高速公路,单排运输车也将在两年内整改完毕。同时,加强货车营运资质清理,规范普通货物、大件货物和危险货物营运资质分类许可。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专家

  此次治超突出源头治理

  “《意见》的重点是追求源头治理,要求标本兼治。”交通运输部交通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告诉记者,目前全国治超工作已步入常态化治理阶段,但以往对生产、改装、销售、登记等环节的治理并没有跟上。这是《意见》出台的第一背景。

  张柱庭说,按照一带一路战略,中国宣布加入《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公约》,明年开始允许国外的货运车辆进入中国,中国货车也可以走出去。但中国的车辆制造标准和国际不一致。国际载重标准最大49吨,我国是55吨,结果就是我国的载重货车走不出去,不利于我国制造业走出去。因此,《意见》修改了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载质量标准。这是第二个背景。

  第三个背景是,我国正在建设诚信体系,所以交通行业把货运超载超限问题,纳入国家的诚信体系建设中,将来被认定非法生产改装运输的企业和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购车、办保险、乘坐飞机等高消费将被限制。

  >>链接

  4座治超站将年内投用

  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本市始终保持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高压态势,超限率多年保持在1%左右。

  2016年,北京将以解决巡辅警、武警执勤环境和生活工作环境为重点,推进首都外围治安查控防线二期建设,开展汤河口站、北务站等17处综检站改造,同时,编制并发布新一轮公路检查站建设规划和综检站设计标准,启动京台站、将军关站等站建设的前期手续,完成徐尹路站、云蒙大桥站、燕山站等站主体工程,完善辛庄站、兴礼站、白庙北站、小甸屯等站治超设施,年内投入使用。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下半年,北京将统一开展一次全市性的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

  >>名词解释 “超限”和“超载”

  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陶汉祥介绍,长期以来,交通超限和公安超载的认定标准一直没统一,不仅公众较难理解,在联合执法中也因为认定标准不一样,处理较为复杂。

  超限:平均轴载不超过10吨,车货总重最高不超过55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是指车辆及其载运物超过公路路面、桥梁、隧道等公路基础设施的限重、限高、限宽、限长的规定,具体的超限标准依据公路的设计承受能力技术参数确定,治理车辆超限的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超载:载货不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载是指汽车载客时超过核定的人数;载物超过核定的载质量,载物的长、宽、高违反装载要求。超载主要关注的是汽车性能承载力,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车安全性,治理车辆超载的主管部门是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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